信仰之路

 
   

第三篇 信仰的生活

  第十三章 信徒團契

  經文: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

  每個人在信主之後,馬上要發生一個問題,就是加入信徒團契。我們已經說過與世界的分別,但並不是說與世界有分別就了了,就停在那裏了,乃是應當積極的加入信徒團契。這不只是屬天情感的關系,而是新生命的需要。

  今天信徒在地上重生後,就如古時以色列民的嬰兒出生一樣,成為百姓各支派家庭中的兒女,再由各支派組成全體的國民。因為,以色列國度就是新約教會的預表。為了說明教會的特質,我們采用信徒全體。教會是以家的型態和功能,出現在地上,信徒若不活以家庭方式的團契生活裏,就不能實際活在基督的身體和教會中。(提前三15-16)

  壹、必須加入信徒團契

  一、在神的家裏是與許多人一同作神的兒女

  神的教會有兩個範圍,一是看不見普世的大教會,二是地區性的各個屬靈團體,合成的地區性教會。

  一個人信主之後,他不只得著個人的生命而已,他所得著的那一個生命,是和許多的人有關系的。以神的家來看,神的居所來看,基督的身體及神的國來看,我們都不過是全部的一部分。(弗二19,彼前二9)如果我們單獨的、一部分的存在,這是不可能的事,在神面前必失去神所計劃的豐滿及豐富,而且在這世界上無法站立得住。

  例如,一個人在家庭有五個弟兄姊妹,而不和他們有來往。我的父親如果只生我一個,我是獨生子,那麼我當然不必和弟兄姊妹來往,因為我沒有弟兄姊妹。如果我家裏有五個弟兄姊妹,我的父親不是生我作獨生子,是生我作五個兒女中的一個。我怎能說,我和我的弟兄姊妹不必來往,我只作我父親的兒子。

  初信的人要看見,我們是生在世界最大的家庭裏,再沒有第二個家庭比這一個大。有千千萬萬的弟兄姊妹,但若是要真實地活在這個教會中,我們必須要與所住地區的弟兄姊妹來往,也要與遠處的信徒聯絡。我們在靈裏要彼此相交,互相代求,互相建立。如同地上得家族和家庭一樣。

  二、與眾肢體合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

  我們也是在基督的身體裏合一,成為一個身體。我們乃是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第四章說“身體只有一個。” (4 節 )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也是說,“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 (12 節 ) 這話叫我們看見說,我們作基督徒絕對無法單獨。我們合起來才能作神的家,基督的身體。天然的肢體必須有生命的連接才能完全,基督的身體更是如此,缺一不可。

  神告訴我們說,我們是身體,這就比家庭和房子更進步,因為這裏更進一步談到生命的連結。今天你我,是身體上的一只眼睛、一只手、一只腳。一只眼睛放在頭上才有用處,身體是這樣的,肢體是這樣的,誰也不能與別的肢體離開,千萬要記得,肢體不能單獨。肢體一單獨,就不能存活及成長。一單獨,不只是失去豐富,也是失去生命。如果我們和弟兄姊妹是一個身體的話,我就沒有法子單獨的作基督徒。總要在一個團契中,活出身體中肢體的功用,並接受其它肢體的幫助。

  三、與眾聖徒成為神的國

  神的兒女在地上是神國中的國民。神和基督要借著他們在地上執行神的旨意和主權。基督用自己的寶血將神的兒女買贖回來,為要成為神的國。啟示錄第五章中說:“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9-10)眾聖徒要借著屬靈家庭生活、生命及恩賜被建造;並且成為祭司的國度,藉祈禱、生活和事奉,在地上的各地區、各角落,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執行神的旨意,為基督掌權。(腓二9-11)

  在教會歷史,有許多完全奉獻的基聖徒,他們互相聯絡在一起,在神安排的國家和地區為基督打了美好的仗,神的國就在世人中間顯明出來,叫神得榮耀。“我們也在他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贊。”(弗一11-12)從教會歷史上,我們知道莫拉維亞教會領袖親岑多夫,不但與各地愛主信徒聯絡,也用通信與歐洲和美洲的信徒聯絡。

  參、什麼是信徒的團契

  教會是一個生命團體,若沒有團契(相交),和家庭生活的實際,就不成為神和基督的教會。因此,我們必須明白什麼是團契。以下精摘,陶恕所著“團契”二段的內容。

  團契原文的意思是相交、交通及一同有份。從使徒行傳中我們可以看到基督徒團契的記載:“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1-42)

  這裏的“交通”,正確的含意是指一群人在同樣的祝福下共同分享的一種行動及狀態。聖徒的團契是表示一群同蒙祝福站在相等地位的人們,他們共同親密及友愛地分享某種屬靈的祝福。

  也就是一群人加入使徒們行列的信徒,照著使徒們所指示的真理生活,他們一同聚集,分享屬靈的祝福。簡言之,信徒的團契是一種交通,一種神聖呼召的人分享些神聖事物。現在,讓我們來看這些事物是什麼?

  一、屬神生命的分享

  首先,且最重要的是生命,“神的生命顯在人身上”。亨利.史利史古克曾說:“這生命是一切被賜及分享事物的根基。”並且這種生命就是神的自己。除此外一無所有。顯然地,除非以生命的分享為首,否則毫無真實基督徒的分享可言。一個組織及一種名稱絕不能成為一個教會。一百人的信徒靠緊密的組織組成一體,絕不可能成為一個教會,其結果不會比十一個沒有生命的人所組成的一個足球隊好點。最重要的乃是生命,且永遠是如此。

  這種屬神生命的分享是根據人從神的兒子所親身領受,而且唯有如此,才能進入生命的分享。使徒約翰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約壹一1-4)

  從約翰的話中,信徒的團契主要是分享每個人從主耶穌基督親自領受的恩典,即“所聽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否則,基督徒的聚會不過是一種宗教儀式或屬人的交際。

  而且,這種屬神生命的分享,即永遠生命的傳遞。在這種交通中,不但信徒之間有屬靈祝福的分享,進一步使每一位信徒與天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簡言之使眾人進入彼此相愛及與天父、主耶穌基督有更親密的關系中,結果是眾人得到滿足的喜樂。(唯有個人與父和他兒子相交,否則無法進入這個生命團契的交通)

  二、在真理中的交通

  使徒們所傳遞下來的交通,也是一種真理的交通。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原文:聖靈的交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4)這種交通的範疇必須經常與眾聖徒保持聯系。真理所帶來交通的範圍是包括了那些承認並接受聖經為一切真理的源頭,及以神的兒子為救主之人的恩典圈子。從五旬節開始至現今的日子及世代末了。這真理不只是教會的字句,而是他們蒙主寶血洗凈,從主耶穌基督所來的信心──信認。

  在基督裏的初信者,他們並沒有充分的時間學習許多基督徒的真理。那些很不幸地在傳教士疏於傳講神的話的教會中長大貧窮的信徒,他們的光景與初信的信徒情況是一樣的。他們的信心僅僅是抓住了一些小部份的真理,他們的“分享”也僅必須限於他們所擁有的那一小部份。然而,最重要的是,他們所享用的這一點點,卻也是真實的真理。可能他們所有的只不過是一句“基督耶穌來到世界為要拯救罪人”;這句話這一點點而已。但是如果他們行在這基本的真理的光中,就不再需要別的就能使他們能進入這種有福的境界,並使他們成為使徒交通中真實肢體了。

  三、聖潔及彼此相愛的生活

  教會最大,也是最真實的見證,就是在生活上(道成肉身)彼此相愛的見證。(約十三35,約壹四12)

  關於聖徒團契的教訓,最重要的是在於它對於基督徒生活實際的影響。初代教會信徒團契對他們實際生活的影響,一是他們加入使徒們的團契,照使徒們的生活方式生活,即與世界分別,遵行主命令,在世過寄居的生活。二是他們進入彼此相愛的共同生活,達到凡物公用。腓立比書論到信徒交通的內容,是包括屬靈及物質的交流。腓立比人與保羅的交通,不只是屬靈的交通,他們還差以巴弗提到羅馬幫助保羅,不時以財物接濟保羅,與保羅一同作工。真實的團契必有屬靈與生活二面。若缺了生活互相幫助,必落入虛假的敬虔,如保羅所說“有了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雅各布也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14-20)

  陶恕論到這一點他說:“我們應該為擴大我們的心胸來禱告,以便能容納所有神的子民們,不論他們的種族,膚色或教會系統。所以我們應該實際思想,認定我們自己是蒙了祝福之家中的一肢體;同時應該努力禱告,去愛及寶貴從父神所生的每一肢體。”

  肆、如何尋求合神心意的團契

  “團契”的定義就是“相交”,信徒間之相交有二種性質。(約壹二1-4)

  從使徒行傳起初,使徒們所帶領的型式,我們可以找到實行的原則。那裏記載:“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贊美神。”(徒二46、47)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初代信徒參加了二種團契。

  1、是由使徒們所服事的團契:在使徒行傳第二、三章我們看見那二次聚集都是由彼得和十二使徒傳講。後來,保羅和他的同工奉差到各地傳道也常在人數眾多的地方向眾人傳講神的信息。今天每位信徒都有機會尋找神所興起的仆人所傳講的信息,從他們得著造就。按聖經的教訓這是屬於職事性的聚會。他們所寫的書信大多是為教會信徒。這些使徒是主所差派的,是有能力帶領人奉獻,作主門徒的。因為主吩咐使徒們去“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廿八19-20)

  2、在信徒家中的團契:這種團契是由信徒在聖靈帶領下所組成的。

  使徒行傳我們看見,信徒經常及固定性的聚會是在信徒家中,由少數信徒參加,在聖靈引導下進行。(林前十四26-32)因為,神建造信徒生命和生活,是把他們放在“家庭”的模式中。舊約,以色列全國百姓,是分散在各支派的許多家中,就是新約教會的預表。因為唯有這種信徒們,時常聚集在某人的家裏,大家唱詩、禱告,彼此勸勉,同心查考神的話語,並且分享各人屬靈經歷,才能做到新約聖經中所說的那種信徒與信徒之間親密的團契,神在人類社會中,以家為單位,由父母、兄弟姊妹組成愛的家庭,使他們在愛中相助,得供應。神也以家庭的模式建造教會,這才能達到教會的功能。所以唯有家中小型的團契,信徒才能達到彼此了解,親密到彼此擔當各人的重擔,彼此饒恕赦免,彼此勸誡,責備,彼此用神的話互相勉勵。(羅十六)

  一、如何找到彼此相交的團契

  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對提摩太提出揀選的原則,他說:“你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所以每一位初信的基督徒要為自己找到可以加入的團契,就是在信徒家中彼此相交的團契。如果,在你家附近沒有這樣的團契,你也可以自己尋求一些有心禱告、追求敬虔的信徒在家中,開始一同讀經、禱告、唱詩、分享各人屬靈經歷,互相擔當各人重擔,彼此勸勉的聚會。早期英國約翰韋斯利的復興,就是衛斯理兄弟在家中,和少數青年一同追求“聖潔團契”,所帶下來的。

  二、屬靈的追求的方向(異象)

  一個團契追求的方向決定了團契的屬靈前途。

  一般靈程較低的團契;只是信徒的社交活動,大部份花在信仰的宗教節目、節期,及世人的風俗習慣之活動中,比較好一點的是查考聖經及真理上的追求。較熱心、靈程不成熟的團契;是註重傳福音及屬靈恩賜的運用,停留在會幕引人進入神國度傳福音的初步工作。但在生活聖潔及靈命追求,彼此相愛上很少註意,以致與神屬天的榮耀無份,非常可惜。(林前三1-3,來五12-六1)

  上面所說兩種類型的團契,大多是由少數有熱心、才幹及屬靈恩賜的信徒及靈命不成熟的傳道人信徒所主導,並不是新約聖經團契的原則。

  新約聖經所陳述信徒團契追求的方向,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及保羅所寫的的書信—羅馬書、以弗所書、提摩太前、後書,三封書信找到答案。

  1、敬虔的生活:

  在日常生活上保持與世俗分別,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及話語上,效法基督,及在世上做世人的鹽和光。即使徒雅各布所說的“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汙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唯有敬虔的生活,才能有今生和來生的益處。(提前四8-10)

  2、彼此相愛的生活: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提到教會團契生活的內容,即幫補信徒的缺乏,包容逼迫自己的人,與人同心、同情及俯就卑微的肢體,從事卑微的事奉。(羅十二9-16,約壹三11-20)彼此相愛的生活是團契的生命,如同身體上的血液供應生命一樣重要,也像世人的家庭是由彼此愛的生活組成。

  3、成全聖徒各盡其職:

  新約的團契,不是舊約君王、祭司的體系,由少數肢體包辦,是以基督的身體出現。(弗四12)

  成全聖徒──是團契中的目標,包括成全每位信徒靈性和生活的見證。使他在神的家、神的國中成為一位有用的器皿。唯有彼此成全,每一位信徒的生命及恩賜(包括職業和才幹)才能被成全。(弗四15-16)而不是只成全少數領袖們的職事、事工和異象。其實,團契帶領人,若不知如何成全聖徒生命及生活;就無法達到團契的目標。

  各盡其職 ──每位信徒在團契中提供其功用服事,供應全體。當每位信徒在其生命成長後,他便獨立向神、耶穌基督領受個人的職份,在其它的團契供應全體。因此,在新約的團契中沒有少數信徒包辦團契中所有聚會及活動。那不是基督身體的原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及羅馬書中都說到這一點。他說:“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林前十二14)又說:“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十二4-5)

  例如,聚會來說,新約的家庭聚會,只有讓聖靈自由運行。不是只由少數人的安排及帶領下才能合乎身體的原則,乃是由全體在聖靈引導下進行,這才是新約聚會的原則。所以,保羅說:“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林前十四26-28)

  還有,肢體生活及服事也是一樣。在各種場合中都有不同的肢體負責各種的服事,其它都站在配搭的地位。要達到每位肢體都有他盡職份的地步,這個團契才算成長成熟。就如一位成長的青年,他的五官、肢體都能各盡其功用。如果他還是嬰兒及幼童時,他只有某些官能及肢體發揮功能,而且是不成熟老練。今天教會中的團契,若有這種少數肢體在盡功用,就是說明這個教會的屬靈水平是停留在嬰孩或幼稚的光景中。

  伍、信徒團契的見證

  教會二千年歷史上,除了初代教會三百年,信徒因為在家中持守信徒相交、生活相顧的團契。後來因為教會走向以會堂為主,傳道人恩賜運用,少數屬靈有恩賜信徒服事的聚會後,就形成了猶太會堂,由少數祭司、長老服事的模式,屬於新約聖經所說的,團契在一般教會幾乎很少見。以致他們的見證大多曇花一現,對教會及世人沒有永存的價值。在二千年教會復興歷史中,每次教會的復興都是由少數全心奉獻追求的信徒,在家中恢復信徒團契的生活而帶下來的。在每一次復興的初期,他們大多數還是持守在家中團契的模式。例如約翰韋斯利所興起的韋斯利會。因為,在他們被主興起前,他們在牛津大學成立“聖潔團契”即所謂“循道會”,每周一次研讀聖經,每周三、六禁食,主日守聖餐。平時分開幫助年輕學生及照顧貧民,探訪及捐助監獄犯人。他們在復興初期,為要造就信徒,就按使徒行傳的原則把信徒分班排,每班十個人,由一位弟兄帶領,安排要他們在家中有信徒團契的生活,要求他們過聖潔生活,照顧貧窮,每周共同檢討及交通。

  在西方教會,屬靈水平公認以德國摩拉維亞教會最高。他們有一百年持久的復興,僅次於初代教會的復興。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持守信徒團契的生活。在中國“耶穌家庭”是中國教會二百年來,比較接近新約聖經所說的信徒團契,主要有幾個原因:

  一、他們每一位加入“耶穌家庭”的信徒都是經過完全奉獻的考驗,特別是把財產完全奉獻。關於這一點,我們不是說,我們要仿效他們的實行,但我們知道,這是進入屬靈團契基本要件。

  二、他們弟兄實行相愛的生活,他們大多數是過共同生活。關於共同生活,新約聖經只有榜樣,並沒有命令。但他們實行的精神,也是信徒團契的基礎。

  三、他們每一位追求被神的道及聖靈充滿。他們把聖經和自己所寫的詞句編成詩歌,整天背誦及歌唱。他們每一位經歷聖靈澆灌,在每一工作單位成立團契,彼此相交互相勸勉,全天以詩歌、禱告贊美神。

  以下摘錄《耶穌家庭印象記引言》供大家分享:

  “耶穌家庭”簡稱“耶穌”,是中國兩大屬靈運動之一,以“凡物公用”、“平凡的生活”、“肢體的生活”等為原則,已有三十多年之歷史。

  “耶穌家庭”在中國的興起,乃是神的手親自作的,它的特點不是“先知講道”,不是“說方言”,不是“教會真理”,乃是“肢體相愛”。

  林前十三章論“愛”是“最大恩賜”,這恩賜的具體表現就是在十二章的“肢體生活”中,所以“肢體相愛”就是基督教會的“最大恩賜”。“家庭”對外面任何信徒;團體及個人,都沒有分門別類的宗派觀念,只要你是一位基督徒,他們就以肢體的情分看待你,稱你為叔叔、伯伯、姊妹、弟弟。

  “最大恩賜”的具體表現在“肢體生活”,而“肢體生活”的最高表現,乃是達到約翰壹書三章十六節之“為弟兄舍命”。

  “耶穌家庭”這個生活組織,是基督福音落在中國土地裏生長出來的一枝鮮花和碩果。它是土生土長的,生活純粹自立化,它不註重講道,而註重生活,擺脫了廟堂式的宗教。達到真理的實踐。正如一位弟兄所說:“對於耶穌家庭而言,道即是生活。”

  陸、團契與教會

  團契就是教會在地上具體出現的名詞。因為什麼地方有信徒的團契,那裏就有基督的教會。教會的定義,我們可以更多認識團契的意義。“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我們可以引用西方傳道人所推薦,日本建立許多教會的屬靈領袖內村鑒三認為,教會是以家庭性聚會及兄弟姊妹的團體的說明,更容易了解,他說:

  教會這一詞的來源,是希臘語“溢姑勒西亞”(聚會)(ekklesia)。“溢姑勒西亞”原義指希臘城市國家正式召集的市民議會。使徒行傳第十九章39節所說的“照常聚會”便是這意思的用法。就是說,原用這一名詞把基督徒的聚會叫“溢姑勒西亞”,與猶太人的synagogue(會堂)相區別。

  要表達宗教上的“溢姑勒西亞”的意思,教會這一詞是十分妥貼的譯語;但如今一般實際的教會已經與聖經所記的“溢姑勒西亞”大相徑庭了。聖經上所記的“溢姑勒西亞”大都是家庭的“溢姑勒西亞”,是家庭之聚會。雖然曾依地域分別稱為哥林多的“溢姑勒西亞”,或以弗所之“溢姑勒西亞”,但其性質是家庭之聚會。所以像今天這樣的教會制度,在原始的教會時代,是還沒有的。

  除“溢姑勒西亞”此詞以外,聖經上還有“巴西雷亞” (Badi λ eia) 一語。這一語系指“國”,就是“神之國”的國。基督徒的聚會與神之國有相同的地方。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十節,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看哪!在那裏”。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

  神的國並非以眼所見的形式來臨,它是存在你們中間。你們中間這句話,有二種意思,一種意思是可解釋為在你們心裏,就是說不在於外面的形式而在於心裏。但並非僅存於我們思考中或思想中之觀念的存在,而系存於你我互相的交往,你我彼此的相愛中。你我互相的心與心的愛之交睦,這就是神的國。另一種意思是可這樣解釋:在聖經裏靈的交往是用“哥宜諾泥亞”(Koiv ω vi)一詞來表示的,所以神的國便是信徒互相間的“哥宜諾泥亞”,是屬於靈的,沒有物的形式,這就是耶穌所說的意思。但聖經又記著:神的國將以具體的、現實的、歷史的形式實現於地上;這意思於講道時亦常提到的。

  所以,所謂“神的國”,是包括眼所不能見的靈性的與具體的歷史性的這雙方的意思。“溢姑勒西亞”的性質亦是一樣,有靈的與社會的二種涵義。就靈的涵義這一方面來說,“溢姑勒西亞”是愛的交睦。這在生活裏的表現,乃成為兄姊妹的團體。英語有基督徒之弟兄情誼(Christian Brotherhood)的名詞。“溢姑勒西亞”的本質與此一語相同,就是信仰基督的弟兄姊妹之交睦。所以,這是家庭性的;稱神為父,稱基督為長子,把信基督的人稱兄弟姊妹,這些都是家庭的用語。

  在使徒行傳第一章記載說:耶穌被接升天後,門徒上了耶路撒冷城內的一間樓房,在那裏與幾個自加利利跟隨來的婦人同心合意懇切地禱告。這就是最初的“溢姑勒西亞”。其後,隨著跟從門徒的人增加,開始有了許多家庭性的聚集,但這並非如今教會教堂聚集的監督、牧師、執事等那樣有形制度的形成。

  “註:內村鑒三所指導的教會,並非無屬靈的組織,他們是有長老和執事一同服事。”

  柒、屬靈追求團契

  在神永遠旨意中,神創造人是要他們成為神的眾子,在天上與神成為一家人敬拜,服事他及管理萬有。亞當失敗後他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但他們中間被成全的不多。接著他借著教會揀選萬民成為基督徒,可惜在教會二千多年來達到神旨意的基督徒也是少數,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比喻,十個童女,只有五個是聰明的(太廿五1-13)。

  一、神在教會中的工作

  從舊約到新約,我們看見神一直在他所呼召的人中揀選合他心意的百姓,在伯拉罕的故事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他從艾薩克的兩個兒子中揀選雅各布,從雅各布的眾子揀選約瑟和猶大。新約使徒時代的教會,初期門徒大多忠心跟隨主,沒有超過三十年教會因為門徒加增很多,屬靈生命參差不齊,教會中敬虔的信徒就成了少數。正如保羅所說的“成了大戶人家,有貴重有卑賤的。”(提後二19-20)在教會的許多門徒受到世界的影響成了“有敬虔外貌,背了敬虔的實意”的人(提後三1-9)。保羅勸勉提摩太要避開他們。

  保羅對處在此種情況的提摩太提出建議,也是對後來的基督徒的建議,他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1-22)從教會的歷史,我們看到神是以教會少數忠心被揀選的信徒來代表全體完成教會在地上的使命,也藉此建造他們的靈命,以便在永世裏與他的獨生子一同作王掌權。

  教會二千多年來,神一直興起中心追求的信徒,在地上為耶穌基督作見證,最著名的是第三世紀埃及亞力山大的安東尼,曠野靈修,復興了埃及的教會。他的故事也影響後來的奧古斯丁、後來聖徒及修道院的修士。接著是歐洲的清教徒,韋斯利教會到近代中國山東耶穌家庭、西德馬利亞福音姊妹會,許多各種形式的屬靈追求團體。

  二、屬靈追求團契的認識

  屬靈追求團契的目標不是只為少屬團契中的信徒,目標是要在教會荒涼、靈性軟弱中,找到可以建立自己,成全教會眾信徒的道路。他們不但要完成神在這時代中的旨意,也要成為教會全體的幫助。

  1. 屬靈追求團體的性質及目標

  1) 團契的性質

  這個團契成立是忠心渴慕神的信徒,在聖靈引導下成立,一切參加成員由聖靈感動而來,不是出於人的計劃、安排。這個團契追求的內容是由參加成員一同尋求,聚會及活動是在聖靈引導下進行,沒有任何人的意見及幹擾。團契追求不但要成全參加成員靈命、生活、家庭及職業,也要成全各人在教會及社會中的使命;因此,團契追求及活動盡量與眾人保持和睦同居(詩一三三1-3)。因此,這個團契應該是向眾聖徒開放,不限任何團體、宗派,接受各種成員,也服事各種教會。

  2) 團契的目標

  第一個目標是建立自己的靈命,包括個人、家庭、工作、教會及社會中活出基督徒的見 證,以建立自己的家庭、父母兄弟、教友,因為這是每位信徒在地上的第一個使命。

  其次,成立禱告小組,為個人、信徒、教會及社會專心迫切禱告,求主在自己家庭、親友、教會及社會興起福音及靈命的復興,禱告小組也要學習屬靈爭戰,同心合意為代禱對象從事屬靈爭戰的禱告。

  第二,形成彼此相愛的家庭:教會的原意是神的家在地上的出現(弗二19)。這個小家並不孤立於其它信徒之外,而是每個成員在任何團體及教會中立即在聖靈引導下,溶入基督身體的另一種型態,與眾人和睦同居(詩一三三1-2),如同水溶入其它器皿的水中。本團契在相交上,要以兄弟姐妹的態度在屬靈經歷、生活互助上相交,如使徒行傳第二章的門徒們,他們在財物上是彼此共享的原則,否則信徒所說愛弟兄的操練必停在膚淺的地步(約十五12-13;約壹三16-17)。

  第三、屬靈的事奉:團契不只在小組靈命的追求,也要從事聖靈引導的事奉,包括在團契成員的家庭、教會、小區傳福音,服事信徒、眾教會及社會中貧病、孤寡等責任。

  3) 團契之特質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1、22)

  屬靈團契與一般追求小組不同之處,主要是“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從前面第三章屬靈生命成長的原則,我們知道唯有完全的奉獻才能進入生命成長的道路(羅十二1、2)。歷代聖徒屬靈生命的轉機,都是起始於奉獻;各種屬靈追求的團體參加的成員也是一樣,否則便落入沒有根基的追求,結果是徒勞無功(太七24-27)。

  奉獻的實行起始於“敬虔與節制的操練”。因此,團契的成員必須有自己操練的生活,否則奉獻必不能落實在生活上。在第四章中我們看操練的內容是,指信徒個人分別為聖,及克己的生活,包括獨處、靜默、寡言、禁食、簡樸、順從及犧牲(林前九25-27)。靈命操練的讀經、禱告(與主交通、祈求)、聚會、贊美、認罪及服事。如此,在團契追求聚會中,才能得著果效。

  三、屬靈追求團契的建立

  1. 團契的開始

  團契的主意特點是這個團契由主耶穌基督及聖靈引導下成立的,所以,不是憑熱心、人意也可自己成立,乃是由少數信徒在禱告、尋求中蒙聖靈引導成立。它的成員應當容許各種團體及教會的信徒參加,唯一的原則是由聖靈引導下前來,不能有任何人意的摻雜,才能在耶穌基督元首的帶領下蒙祝福,否則必不能達到團契的目標。

  2. 團契追求的內容

  有三個方向:屬靈生命的成長包括讀經、屬靈書籍、禱告(與主交通、住在主裏、祈求、代禱、爭戰)、生活見證學習、有個人生活、職業、家庭、團契、教會、社會生活。服事學習包括福音、服事信徒、服事社會貧困。學習這三方面,可在團契聚會及彼此相交生活接受屬靈信徒及年長幫助,也可尋求屬靈人信息、見證(傳記、書籍)一同學習。例如:生活、家庭、職業、社會服事等方面,可以尋找有經歷,見證之信徒、傳道人;姊妹們可找生命成長在家中有服事丈夫、兒女及父母長輩者,在職業上可找在同一職業中有專長、見證的信徒。在屬靈經歷及專業上得幫助。

  今天教會大多註重在教會服事,這與以弗所書第四章“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弗四9)不大相符,因為不是大多數的信徒具備靈命建造恩賜的,而且神是要信徒在社會、國家的每一個角落作鹽作光。這也是今天教會建造的偏差,造成信徒靈命膚淺的主要原因。

  3. 團契的聚會

  聚會內容原則:是由參加成員一同商議,不能由少數人決定。更不應由沒有參加的屬靈年長或傳道人決定,這些決定是經共同禱告、尋求而決定。按成員靈命和需要,也要隨聖靈引導調整活用。例如:團契遇到特別需要,如成員生病,有屬靈信徒及傳道人來訪,特別幫助成員家人及福音朋友,聚會內容雖然排定,但若有聖靈特別的引導也要順從。以下,交通重要內容,供參考:

  1) 時間:以成員方便為主,大約在一小時半至三小時。特別追求可用一至三天時間。以下內容時間以一小時半來交通。每周至少一次,其余由各團契決定。

  2) 聚會進行內容及時間

  (1) 敬拜、贊美、親近主

  信徒靈命主要操練是建立個人與主交通、住在主裏。所以這個操練是靈命的根基,也是一般聚會最好的開始。時間可用三十分鐘,可按聖靈引導伸縮。

  (2) 真理學習(讀經或屬靈書籍及信息)

  讀經是主要內容,最好每周學習一段聖經或一章,共同分享。如此各人可在家中尋求聖靈啟示及光照。其次,屬靈書籍以歷代屬靈人的書籍為宜,因為他們生命成熟,最能幫助我們生命成長。如勞倫斯“與神同在”,蓋恩夫人“簡易祈禱法”(“更深經歷耶穌基督”),慕安得烈“交通秘訣”,“內在生活”“住在基督裏”,哈列斯比“禱告”,倪柝聲“十二籃”,布馬可“得勝的禱告”等等。這方面可用二十到三十分鐘。

  (3) 交通

  每位參加者交通禱告、生活及服事學習,這些學習以本周經歷為主。交通不重於知識分享,重在本周的學習,在交通中可學習彼此幫助勸勉、安慰等。

  (4) 禱告

  禱告是重要的內容,最好利用二十至二十五分鐘,為成員個人、家庭、工作及教會各方面一同禱告。禱告學習不但在聚會中,最好是要有禱告表記載全體成員的公禱事項,個人需要二方面。公禱包括為萬民、國家、社會、教會、宣教機構等由成員共同決定。個人需要包括靈命、生活、家庭、工作、福音對象、教會及社會服事工作等。以上內容不宜過多,容易每位成員,每天在家中固定禱告。

  4. 團契個人靈命操練

  個人靈命操練是團契成功的秘訣,以屬靈生活學習、工作學習及信徒彼此相愛生活為主。每位最好開始寫屬靈日記及屬靈操練表,每周在聚會可以詳細交通。

  5. 團契輔導

  團契是由少數成員參與,必須有教會的供應及輔導。可找屬靈年長及有帶領追求團契的信徒及傳道人幫助,追求內容也要有老練信徒及傳道的輔導,以免落入偏差和錯誤。團契成員盡量與各教會及屬靈信徒保持交通,接受幫助,若只單由特定傳道人及信徒輔導很容易若入偏差。

  今天是教會靈命普遍軟弱及低潮,加上近代新神學、神學知識及靈恩運動中的偏差,最好的是有歷代教會屬靈人信息,教會復興歷史作為有力的參考。如陶恕、賓路易師母、宣信、慕安得烈、曼德爾、陶芮、邁爾、孫德生,及章伯斯等人的信息最重要。

  四、屬靈追求團契之見證

  1、十八世紀韋斯利教會

  十八世紀韋斯利弟兄所建立的韋斯利會,不只是福音的復興,更重要是立了英國教會靈性及社會道德復興的根基,因此也使英國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韋斯利建立教會的原則是基於他在牛津大學追求主的親身實行的經驗,後來將它實行在教會中,以下我們分為“領袖們的實行”及“教會的實行”兩部分來介紹。

  1)領袖們的實行

  (1) 循道會徒

  在1726年左右,韋斯利弟兄聯絡了熱心追求的同學和教師成立“循道會徒”,其宗旨是成為“一個遵循聖經中規定的方法而立身行事的人”。起初是每主日晚聚集,後來改為每晚一次,或是在韋斯利弟兄的房中,或在其它會員的室內,禱告之後,他們一同研究希臘文聖經,檢討往日的工作,討論下一日的計劃。每禮拜三、禮拜六禁食兩日,每禮拜領聖餐一次,而把他們的生活與行事作一詳細的檢查。他們工作的計劃分作多種,有幾個人專和年輕的學生談話而立誌要從罪惡的生活中拯救他們出來,鼓勵他們刻苦讀書。其余有些人專作救濟貧民的工作;另有一些人幫助幾處學校的事情;另外有人照顧貧民救濟所的事情。也有一些人每日往監獄中去關懷犯人,並且也捐集一些款項購辦些書籍、藥品,以及其它切需之物,分送給獄囚們。

  (2) 循道會信徒的班會及品格

  韋斯利為了建立合神心意的教會,寫了一篇“循道會友的品格”,他所註重的乃是信徒的生活和行為。他說:“一個循道會友是有神的聖靈,將神的愛播種在他的心裏;是用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上帝的人。他始終歡樂,禱告永不止息,凡事感謝上帝。他是充滿著對於全人類的愛心,他是除去了一切嫉妒、怨恨、憤怒,以及各種不仁與惡毒之心。他對於自己的一身,抱定著不依從自己的意誌,卻願以上帝之心為心。他不只遵守上帝一部分或大部分的誡命,卻從至小的以至最大的都一一遵守。他並不隨從世界的習俗,因為在世界所炫耀的事物中,世上罪惡並不失去牠誘惑人的性質。他日常並不向世界的繁華正眼一視。他在日常生活之需要以外,並不積聚任何錢財。他不用金飾和貴價的華衣,以增飾他的虛矯之氣。他不可能加任何含有絲毫邪行的娛樂。他不出惡言罵他的鄰居,正如他不對他們謊話一樣。他不吐露兇暴的、穢褻的言語。總之,他的口中是從不說不潔的話的。他用善行來待一切的人,無論鄰居或是生客,朋友或是仇敵都是一般。這是我們教會的要旨和實踐,也是忠實循道會會友的標記。

  為了切實地在教會中實行達此原則,他在教會中成立“班會”,他把信徒分成十二人以內小組的“班會”,每周集會二次,每次一小時。由班長負責他們的靈性和生活的指導與監督,他每年進行各教會考查,每個信徒的生活和行為,若有不合上述要求的信徒,及不聽勸誡的信徒,開除其會籍,以維持教會的聖潔。以下摘錄五十年後他們言行的片段:

  “他們富於屬靈的思想,不願每禮拜只有一次的聽講,自己更是追求靈性上的長進,這些小團體除了布裏斯它和倫敦之外,還普遍在英格蘭的各城鎮。他們不但相互做靈性上的幫助,還要力行慈善之事,如救濟貧人,教育兒童,探訪囚犯等。”

  (3) 循道會的執事

  韋斯利為了服事的需要,在教會中設立執事,管理會中的事務,收受外來的捐贈,支付賙濟貧民款項的工作。

  他把全市劃分作若幹區,每區派兩人定時探訪。這樣的規劃生出了很大的果效,救活了許多的生命,治好了許多病人,防止了許多痛苦,安慰了許多憂苦的人。但是這樣的助人之事,韋斯利還以為未足,因為有許多的貧民,他們卻不能供給自己的醫藥費。他就向公立醫院請求,請醫生來幫助他們。但是這個計劃並不十分滿意,因為仍有許多貧民沒有得到一些利益。所以韋斯利就決意自己來充當一名醫師。他曾經學過解剖學和藥物學,但是並不精明,他想對於普通的小病定能診治,而把重大的病癥留給醫生。他另外又聘了一位藥劑師和一位外科醫生,這樣就減輕許多病人的痛苦。韋斯利繼續這個醫藥工作有許多年之久,而數千的貧民因此可以不費一文得以醫愈疾病。他寫了一本“簡單醫藥治療法”,好使貧苦的人可以自己醫治自己的疾病。從此看出韋斯利對於窮的人是如何的關心。

  他是一位熱誠不息的傳道者,也是一位改良社會的偉人。他覺得基督的福音,也如拯救靈魂一般地包含著拯救肉體的道理。他特為年老的貧民憂慮不安,因為他們年齡已高,不能自己謀生活,而且也沒有人贍養他們。他更以寡婦為他特別的掛慮。韋斯利就與他的執事們商議,他們決定要幫助一些年高的寡婦,叫她們住到一所房屋內,使她們的生活可以過得舒服一些,而費用也可以較為節省。這些工作的費用是從每位信徒、每周的奉獻中支付。

  在倫敦他也看見不少兒童失學而趨於狂野,還有那些入學的兒童,也學了許多不良的習慣和舉動。所以他決定在他自己的住宅中開辦一所學校,教授他們基本的讀、寫、算等學識。他請了兩位有專門資格與有誌於這種工作的教師,到這學校來入學的兒童多數是免費的,並且有幾個連衣服都由學校供給,為了這件事情,韋斯利又奔走呼號,請求有力者的捐助。

  韋斯利關心貧困信徒及外邦人,為了幫助他們,他向各城中的富人中得到捐款,交由執事借給他們去做小生意,自立更生。他從聖經中所列信仰要義的啟示,他傳道最大的誌願,乃是要從罪惡中拯救百姓。他覺得凡他所作之事都必須帶著生活幫助的性質,如此才能把他們從憂苦和貧困的漩渦中救拔出來,使他們的生活能以提高,遵奉上帝的誡命,正如主耶穌在世上所行的。(徒十38)

  2、中國山東耶穌家庭

  耶穌家庭是近百年中國教會徹底實行主耶穌登山寶訓的教會(太五-七),與使徒行傳耶路撒冷初 期的教會一樣(徒二)。英國內地會工人,李岱汶在他們中間有二年之久,這些見證是我們的榜樣。 他說:“耶穌家庭所追求的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最大的恩賜”,而“最大的恩賜”的具體表現 在“肢體生活”,而“肢體生活”的最高表現,乃是達到約翰十三章十六節之“為弟兄舍命”。這 些恩賜都能從本文之中尋找出來。

  他們因為聖靈特殊的引導,實行共同生活的方式。

  “以“凡物公用”,聖徒們取消小家庭,而合一在基督裏同過大家庭生活的事例,教會歷史上屢見不鮮。除使徒時代之耶路撒冷教會外,尚有中世紀之修道院,近世紀在印度之靈修院、英國之愛俄那團契、中國之恩典院、靈修院等等。都有神的祝福在其中。個人私有財產原是罪惡的產物,教會如能在聖靈引導下施行“凡物公用”,則靈程的追求上可以達到相當高的地步。其中不必再為勉勵信徒而講“追求”、“奉獻”、“愛心”、“肢體”了,因為已經完全生活著在其中,每日過著“完全獻上”、“全時間奉獻”及“互為肢體”的生活了。

  他們加入耶穌家庭時是變賣一切財產歸入團體使用,因著戰亂需要及聖靈的引導,他們的奉獻由十分之一逐漸達到十分之二,完全對外捐獻幫貧窮人。

  主日是被“家庭”用來作為對他人工作的日子。禮拜六就把工作小組的名單和他們的任務公布。這些名單是各部負責人在每禮拜五所舉行的業務會議上編排的。他們把周圍的鄉村觀察一遍,把貧困的和那些沒有農具和耕畜的家庭,以及寡婦孤兒們的名單列出。於是個別的小組便被分派去從事一項特殊幫助別人的任務,他們還把本區域內需要修築的道路、橋梁和別的公用器具也編列了計劃。”實行了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所說的照顧世人窮困的人。

  ﹝註:“凡物公用”,是神為教會所立下的原則,並非共同財產制度。信徒重生後當將財務奉獻給神,作神的管家。照神的旨意,先在教會中與眾弟兄姊妹共同分享,也分給有需要的外邦人,這方面請參考“錢財”一章。﹞

  3、救主的教會(Church of the Savior)

  近代教會中有許多被稱為復興的教會,他們在真理、靈性、恩賜和布道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時間、金錢和人力,但始終未能達到初代教會的水平,也未能造就出真正靈性成熟的信徒。在教會建造及靈性的追求上,有許多名傳道著書及宣講,但未能提出有效實行的方法,近來教會細胞小組的成立,在實行上已有了一點進步,但在實質上並未太多改善,主要原因是在實行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登山寶訓上未能落實在生活和行為上。(太七24-27)特別是施舍、信心及愛心生活。感謝主,五十多年前戈登.克司比在華府已找到實行的方法並且付諸實行,如今已有了真實的果效,以下是他們的教會的介紹。

  (1) 成立教會的主旨

  (a) 信徒屬靈生命的成長 (The Inner Journey) ──在華府郊區,設立靈修營地,要求每位加入教會的信徒,每個月至少有一天到靈修營,個人退修、安靜等候神。平時參加各種靈命造就課程。

  (b) 信徒使命的實行 (The Outer Journey)──每位信徒每年重新申請加入會員能與服事的工作,在華府市區內福音咖啡館,義務做工及傳福音,在華府貧民區,設置幫助兒童、老人、貧困百姓的社會服務工作團中服事。

  (2) 方式─特點“作基督的仆人”

  戈登是根據他自己的異象,訓練信徒做“主的門徒”,按照初代教會的實行模式,在生活上切實實行“愛鄰舍如同自己”(太二十二37-39)、“登山寶訓”──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保持教會團契在微小及貧窮的狀態。

  教會由十二執事管理,訓練及實行,教會人數在一百位左右,每年重新簽訂實行上述追求的內容,由執事們負責教導、推動。

  (3) 教會的緣起

  救主教會是一個一般性的教會,是戈登.克司比於 1947 年在美國華府成立。戈登是出身於浸信會的教會,但教會的結構是出自在二次大戰時,在歐洲擔任軍中牧師的經驗。當時,他在法國照顧分散在各單位中的軍人,戈登了解,他個人無法獨自承擔照顧分散各處的“羊群”,所以他從保羅的著作中得到啟示,在各單位中訓練平信徒領袖來承擔支持及禱告的工作。他奔走在各單位中間,訓練及鼓勵這些平信徒牧者。

  在他返回美國之後,他成立獨立的“華府救主教會”,這個教會強調決誌力行靈性的成長(內在的靈程)及使命(外在的靈程)。﹝歐康樂.伊萊沙伯在她的“信心的行動(Faith at Walk)”書中描述稱這種決誌力行為“使命的呼召”。﹞

  在1970年已有許多教會采用小組的組織,方便信徒研讀聖經及交通。但救主的教會則要求更多的決誌,並要求每一位信徒必須成為“使命團體”的一員。這些“使命團體”不是要發展得更大及更集權。戈登的異象是讓他們停留在微小及貧窮的情況中,所以在1976年,有六個小教會(使命團)成立,有住宅服事(禧年教會),兒童服事(尋找者教會),醫療服事(陶匠之家),超文化服事(第八天教會),公共政策(大馬色教會)及退修服事(黎明教會)。雖然,戈登繼續在一般服事上講道,服事許多來訪的客人,但若要加入救主的教會,就必須成為這些小教會之中的一員。在過去二十年,大馬色教會已經結束,但另有五個教會誕生,它們是從事一些新的使命,其中有新小區服事(重建第十六街及S街房屋的工作),基督之家(無家者的醫療照顧),拉撒路之家(特殊疾病復健工作),慶典教會(領袖訓練學校)及耶穌仆人的教會。

  每一個小教會自己發展出不同的敬拜方式,為著成員及使命,內外靈程的決誌和強調仍是他們共同的目標。

  附錄一:三人靈修小組

  經文:“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5-16)

  在實行“愛弟兄”上,有一切實實行方法,是尋找二、三人一同聯合一同追求。“三人靈修小組”便是實行最好的方法。因為,藉此小組才能有屬靈生命實際的相交,在禱告上才有全面的代禱——包括個人、家庭、職業及事奉。主耶穌與十一門徒、保羅與提摩太同工們就是如此。

  一、主旨:

  藉共同讀經,默想及宣讀,彼此交通;得到生命的餵養,及屬靈的相交和禱告。在生命中連結,與肢體互相照應。神的話是生命的糧,路上的燈和光,只有全心默想及遵行,才能得著。正如詩篇所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幹。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詩一2-3)

  二、靈修小組的益處:

  1.建立個人與主的交通(詩一2-3),特別是初信的信徒。

  2.與屬靈同伴,一同學習和成長。“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三18)。

  3.與肢體聯絡,在生命和生活上彼此相助,在基督身體中建立自己。(弗四16)

  4.在同心合意中彼此代禱,為眾聖徒及神的國度禱告。“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19-20)

  5.同心合意興旺福音,同心交通,才能同心合意為家人及親友禱告,向他們傳福音,得著福音的果效。“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19-20)

  6.造就門徒,藉此造就屬靈生命、生活品格及事奉。

  三、成員

  1.三人靈修同伴。

  2.“三人”是指:二、三位有心追求的信徒,一同追求生命的道路。如聖經所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3.信徒生命是在彼此相助中成長,因此我們須要有靈修同伴彼此扶持。主耶穌說信徒借著愛的交通得與他聯絡,我們在其葡萄樹上是彼此為枝子(弗三18-19)。

  4.禱告神為你預備三人靈修同伴,最好姐妹與姐妹一組,弟兄與弟兄一組,一同追求。

  四、程序

  1.禱告:開始先用敬拜的心、親近主的靈來到主面前,再輪流有一些簡短的贊美、感謝和禱告。

  2.讀經:按著讀經進度,每人讀一節,輪流讀二次。用信心、感恩的心慢慢的宣讀。每次以不超過十二章為宜。

  3.默想及禱讀:讀完二次後,每位瀏覽默想所讀經文;在隨著聖靈的帶領,輪流每人選一節有感動經文,帶領大家一同禱讀。禱讀就是把所宣讀的經文當作禱告來禱讀。一面讀,一面禱,直接把所宣讀的經文,當作是禱告的話。禱讀完再默想所禱讀的經文而後分享。

  4.分享:每位輪流分享最摸著深處的感受(靈裏的感受)。

  5.總結:由帶領者將事先預備好的心得,簡單做幾點結論。

  6.結束禱告:由一位帶領禱告,為今天主話語的供應感謝禱告。

  7.將每日所讀的經文,做為每日的屬靈供應,有空時就反復默想經文,享受與主交通的甜美。

  五、時間

  1.每天早晨用廿分鐘,不要超過三十分鐘,周一到周五。每天讀經進度不超過12節為宜。若時間不方便可在晚間或其它時間,工作忙碌者可一周二次或三次。

  2.人數以3位較恰當,最多不要超過4人。當超過4人,可分為二組,即二人為一組再去找到另一位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