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四 勞倫斯屬靈格言
達到屬靈生命的練習
一、屬靈生命最聖潔,最普遍,最需要的練習,就是與神同在。這是人屬靈的教育。神是你的伴侶,你就得到喜樂。在任何的地方,任何的時候,不用方法,也毋需規條,只要時刻以謙卑與愛的態度,和神說話。無論在試煉中,患難中,枯乾中,就是對神乏味時,不忠心時,甚至墮落到犯罪時,都可練習。
二、我們應該時刻達到一個目的,就是一切障礙與神交通的動作,都得管理。但是不必去分析它,讓它由純潔單純的心自然的出來。
三、當我們忙於事情的時候,或思念屬靈的事情的時候,或在專心祈禱的時候,我們應當停下來(次數越多越好),往我們的深處去敬拜神。暗暗的去嘗到祂一次,摸著祂一次。你既然知道,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神都與你同在,祂住在你的最深處,那麼為什麼不在你作事的時候,或禱告的時候,停一停下來,往你的深處去讚美祂,敬拜祂,求祂的幫助,從心裏獻上你的工作,並為著祂的慈愛和憐憫來感謝祂呢?有什麼奉獻能叫神更悅納呢?豈不是在一天之中從你外面的事情裏抽出時間來往深處去敬拜神麼?並且這樣行,可以毀滅「自愛」,因為「自愛」滋長在外面的事物裏。人若安靜在神的面前,就不知不覺的會脫離「自愛」。
達到與神同在的方法
一、 第一就是一個極純潔的生命。請你注意,不可讓一個思想,一句話語,一個行為使神不喜悅。一有這類的事,就當悔改,謙卑的求神赦免。
二、第二就是練習與神同在需要一個最大的忠心,藉著信注視在神的身上,並須有平靜,謙卑,敬愛的態度,切不可讓今生的思慮來攪擾你。
三、他說藉著不斷的努力,常常召回他遊蕩的心思與神同在,後來就成為習慣,一到工作放下,或者還正在工作的時候,舉起他的心來,超過地上的事物,無掛無慮的停住在神的身上。神變作他的中心與安息的所在,藉著信一直與神同在。在此他充滿了喜樂,這就是他說的真實的同在(並包括各種同在的情形),在此他感覺這世界只有神和他兩個人。與神有不斷的交通,有神供應他一切的需要,並在祂面前得著滿足的喜樂。
四、在作任何事情之先,可以用極短的時間,去望一望;神正在作的時候,也可如此行;作完了事,再與神相親。如果失敗,切不可灰心,因為這是需要時間與忍耐才能學成的。實在說,同在的習慣只有經過艱難才能成功。但到了成功之後,你的喜樂是何等大呢!要有生命,心豈不是第一件事麼?它是全人的主宰。愛神,敬拜神,心是第一,也是末了的一件東西。無論是屬靈的或屬身體的,無論在開始時或終局時,以及在各樣生活上,心總是主體。所以在心裏,我們當養成一種注視神的習慣但是,使心順服,有一件緊要的事,我已經說過,就是不可勉強用力,也不必分析,只要單純的向著神就夠了。
五、對那些實習的人,讓我勸你們幾句話。你可以在神面前暗暗的獻上這些話:「我的神,我完全屬你。哦,愛我的神,我以全心愛你。主阿,使我的心能夠像你」等等。當注意,不讓你的心思回到世界裏去,當專一停住在神身上,藉意志將心降服,心就要被激勵住在神裏面。
六、與神同在的練習起初是很艱難的,但若能忠心練習,就要不知不覺的在你裏面生發最奇妙的果效。它能吸取神豐富的恩典,能引領人一直看見一位同在的神,你愛祂,祂也愛你,極其屬靈,極其實際,是一種最自由,最給生命的祈禱。
七、請記得,要達到這個,總得治死我們覺官。因為人若愛世界的東西,同時又要得著與神同在滿足的快樂,是不可能的。若要與神同在,總得將一切的被造丟在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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