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生屬靈生命的成長

目 錄  

前言

一、幼年生活1832∼1849年(出生∼17歲)

二、重生得救1849年(17歲)

三、蒙召 1849年(17歲)

四、新生命的成長 1850∼1853年 (18∼21歲)

五、磨練中信靠順服,生命不斷更新 1854∼1868年 (22∼36歲)

六、與主聯合,生命進深 1869∼1870年 (37∼38歲)

七、付代價挑重擔,不負神的重託 1870∼1898年 (38∼66歲)

八、成熟生命結碩果 1898∼1905年 (66∼73歲)

 

二、重生得救 1849 (17)

  「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

  一個信徒的悔改是自己意志的決定,但是重生則是聖靈的恩典,也是藉別人代禱的結果。戴德生的重生是他母親及妹妹迫切代求所結的果子。這個功勞只有將來在天上我們才能完全明白。

  一八四九年6月,戴德生的母親去外地作客,某天下午,她忽然對兒子得救的事感到十分急迫,就回房跪下切切禱告。禱告了幾個小時,她心中十分平安,就知禱告己蒙應允,便開始讚美感謝神。同天下午,戴德生在家中的書房,隨手拿起福音小冊翻一翻,忽然有句話吸引住他,即「基督作成的工」。他想,為什麼這樣說呢?馬上聯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說過「成了」的話。這時,聖靈光照他,使他的心豁然開朗,明白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已為全世界的罪人還清了罪債,作成了天父所定的救贖之工。他不需要自己苦苦掙扎,只要以一顆痛悔的心來到主耶穌面前認罪悔改。當他跪下來向神認罪時,他的靈大得釋放,罪的綑綁脫落,心中充滿平安喜樂,感到與主耶穌那麼親近。他的信心恢復了,知道已蒙神悅納,就不住地感謝讚美。兩周後母親回家來,證實了兒子確在那一天蒙主的恩典,從罪的綑綁中得釋放,重生得救成為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