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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魂生命的寄託

俞成華

  人天然的生命,都有它寄託(作者用「寄託」兩個字,意思是:把理想、希望、感情等放在某人身上或某種事物上,相當於傾注)的地方。但對一個敬畏神、走生命道路的人,在神以外的寄託或傾注都必須、也應該受到嚴格、徹底的對付。

  神所創造的人其實是一個器皿,這器皿是專門為了讓神自己來充滿的。因為祂要作人的「倚靠者」,讓人凡事倚靠祂;(參詩六十二8;耶七5-8)同時祂也要作人的「供應者」(源頭),供應人一切的需要。(「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7)但是,墮落的人都有他們自己天然的生命,這生命又有自己「寄託」的地方,寄託有三個方面:人、物、事。這三樣環繞著「己」(或「自我」);「己」又控制著這三樣。「己」是這三樣的中心。所以,我們若要繼續與神同行,神還必須在這三方面對付我們。

  一、寄託在人身上

  馬太福音第十章37至39節:「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1. 你站在哪一邊?神或是人?


  主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樹立了榜樣,要我們對付「我們對人的寄託。」如馬可福音三章31至35節。
一事當前,你是否常問:「我應站在哪一邊?是站在人一邊,還是在神一邊呢?」「我要討神喜歡,還是討人喜歡?」主給我們一個很好的示範。

  主耶穌對父母很孝敬,也很順服。但有一天,祂的事工開始了,祂正與天父同在、同行、同工之時,馬利亞來找耶穌了。耶穌說的話或許會傷她的心:「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呢?」「凡遵行我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神並沒有叫我們不要愛,祂乃是問:「你愛的源頭是什麼?──是源自你魂生命的情感,還是神的生命?」以及你是否愛主勝過一切?

  當神的要求,和你家人的要求有衝突的時候,你到底站在哪一邊?──你是揀選哪一邊?你的心是否站在神的一邊來拒絕不是出乎神的呢?(參加一10)平時如果有一顆絕對的心:除神之外(真的)沒有別的愛慕,那麼等試煉臨到的時候,就能站在神這一邊,不然就要失敗。【編註:參林前十13「試探」兩字原文亦可譯作「試煉」】

  我們的心必須被潔淨,潔淨到鮮明、純一、「單單愛神」的地步。然後,在試煉臨到的時候,神就會親自加添我們的力量,叫我們能頂(忍受)得住。

  「愛的神」,是我們「無時不同在、無處不同在」的終生伴侶。【編註:如同真葡萄樹和枝子緊密相聯,合而為一。約十五1-8】弟兄姊妹們,我巴不得你肯讓神潔淨你的心。在「愛的神」那裏有足夠的恩典(生命的能力),如果你願靠恩主,放棄你自「己」的揀選,把你完全交給祂,單單愛祂,祂必要祝福你。雖然,你會覺得你做不到,但你還是要像小孩子那樣,一頭栽入祂慈愛憐憫的懷抱裏,祂一定將祂的最好給你,絕不忘記你。

  2. 教會歷史中的幾個實例

  1) 塞撒都弟兄

  塞撒都弟兄,是一個印度高等特權階級的世襲錫克教徒。出生印度富豪之家,父親擁有幾家(私人)銀行(錢莊)。當他在十六歲時,認識了救主耶穌;蒙恩得救後不久,又蒙神呼召作傳道人。父親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當然愛你,願你享用、繼承我的一切。你為何如此愚昧,要到遙遠的地方去傳道呢?你會失去我的銀行產業,失去你的家庭。你何必到處漂泊,去受許多的苦?」年輕的塞撒都回答說:「父親,我從小在你的愛中長大,我非常尊敬你,也非常愛你,理當報答親恩,但我不能違背我天上的父親!我會懇求天父替我報答你養育之恩。」後來他出去傳道,足跡踏遍印度,福音的腳蹤又到中國的西藏、青海等地。西藏是喇嘛佛教盛行地區,也是最野蠻的基督福音禁區。他在那裏受了許多的苦,最後他死在哪里都無人知曉。【編注:我青年時看過一本塞撒都的傳記,說到最後他被異教徒用剛宰剝的水牛皮把他全身包裹起來,縫攏,然後放在烈日下曝曬(牛皮乾縮)而死。】但是,他順服了天父!

  當神和人(的要求)相反時,你聽從誰?

  2) 被牛分裂的年輕女子(俗稱「五馬分屍」即「車裂」是中國古代殘酷死刑,即將人頭和四肢分別拴在五輛車上,以五馬駕車,同時分馳,撕裂肢體。)

  第四世紀時,有一個年輕女子,年二十二歲,因信耶穌被捕坐監。她年老的父親和她親愛的丈夫到監獄去勸她放棄信仰,她流著淚說:「我愛你們,我更愛我懷裏吃奶的嬰孩。在監裏神還行了神蹟呢!使我雖沒有吃飯卻仍有奶給嬰孩吃……。這樣奇妙的主,我不能悖逆祂。」結果,她被判五頭牛分裂身體。但神救她,她不但沒死,而且不痛。等她回家看到血,才知經過。最後她是被劊子手用刀斬首的。

  這個歷史事實告訴我們,神的拯救有兩種:一種是在苦難裏的拯救;一種是拯救他脫離苦難。牛車撕裂時,她沒死,是第一種的拯救。

  3)火刑柱上的殉道者

  還有一位殉道者,被綁在火刑柱上燒的時候,他的下半身已經被火燒焦,但他的上半身仍舊放膽傳講福音。這也是第一種拯救。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今生跟從主的路是苦的、窄的、近於死亡,但不要怕,前面就是冠冕!經過死,才能得榮耀,像主一樣。

  神對我們有一個要求:要盡心愛神,超過一切。還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住在神的愛裏。(參可十二30;猶21;約十五9-10;約壹四16)因為只有祂配得我們全心的愛戴。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先愛祂,然後再照祂的話來愛人。在愛的事情上,願我們能純潔、專一!然而多少人真有一顆純潔的心向著神、愛神?當試驗臨到,在神和人中間要作一選擇時,能否把所愛的人放下,選擇首先愛神呢?多少人在他放不下時能到神面前去,求神叫他肯放下呢?這樣的人定要得著祝福!

  二、寄託在東西上

  主耶穌對我們的要求是:變賣一切所有的,為的是要得著祂和祂的國。(參路十二32-34;十八22)有些人太看重物質的東西,甚至看東西比性命還重要。

   ()羅得的妻子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31至33節:「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意思是不要愛東西(家產)。「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叫我們肯撇下。

  天使把羅得一家都帶出了「所多瑪」,但羅得的妻子,身體是從所多瑪帶出來了,心卻還是在所多瑪。也許羅得有許多財產、家業在城裏,因為他是很有地位的人。羅得的妻子回頭一看,就變作鹽柱了!她太愛物質東西了,寧可不要命。(參創十九26)

  要錢不要命,好像是一件愚昧的事。但竟然有人不要命,而要錢。多少人因太愛自己所擁有物質財富而喪失生命!許多人的心貼在東西上,把生命都輕忽了。魂生命與東西的聯結會是多厲害!求神拯救我們脫離到一個地步,如保羅所說:「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一樣。(林前七31)

  對於基督徒來說,錢有兩方面的用途:(1)是用在神的國上;(2)是用在維持生活上。但願神救我們,直到我們使用這世上的東西,好像我們與世物毫無「聯結」一樣。你是否願意接受神在你裏面徹底作工,好叫你不但願意為主撇下家產,甚至願意為主捨命?

  () 希伯來的信徒

  希伯來書第十章34節:「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這告訴我們,那裏有一班基督徒,他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了,但心裏還是非常喜樂,因他們知道什麼是「更美和長存」的家業。有許多人作見證,是因著神的祝福;但有幾個人因著家業被搶去,仍能滿心喜樂,甘心忍受而作見證呢?這需要神的恩典在你裏面作工。

  早期教會裏,有為主被捕、卻沒被處死而放回家的信徒,他們心裏反倒很難受,說:「因為我不配被殺,看到我的弟兄姐妹為主而死,是何等有福,他們配為主受死,他們將要得到那極大的福份!」當年他們(屬靈)的境界跟今天我們的光景是何等的不同!我們如果被放回來,豈不要高聲讚美,「因為主救我脫離了這危險!」

  那班肯為主甘心捨棄性命的人,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著神恩典的工作。這恩典就是神自己生命的能力。願神在我們身上作更深的工作,叫我們「肯」和「能」,把(神以外的一切)東西放下。

  這是需要平時有對付的。在日常的生活中,在塵世的瑣事上,我們是否願意讓神來對付,讓神來得著我們;越是願意讓神來對付,神就能更多的得著我們,更容易在我們身上彰顯祂的作為。如果平時沒有對付,到了緊要關頭,咬牙作一次「英雄」,是不可能的。這是需要生命長大,看透世界,就很自然把東西(神以外的人、事、物)放下。

  約翰壹書第五章4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因為這信心能叫他們看見那看不見的,像摩西、保羅一樣。保羅說:「我為你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 ;因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十一24-27)所以問題是,你平時的對付如何?你對於基督的認識如何?你所得的啟示有多少?

  () 要追求天上的東西,不要愛世界的東西

  歌羅西書第三章1至4節:「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要思念天上的事」或譯作「要追求(或尋找)天上的事物。」這是神的命令。

  約翰壹書第二章15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這不是(憑自己的)定意、愛慕、追求就能作得到的,這完全是憑恩典。若不是裏面有恩典,外面就行不出來。

  但願我們能看見那看不見的(天上永恆事物的)實在,竭力追求;擺脫世界上看得見的事物的纏累,(參來十二1)因為這一切很快就要過去。【編註:參西三1-4】

  可是我們憑自己實在沒有辦法,需要神的憐憫和恩典。我們天然的「善」和「努力」,救不了我們。因為,即或我們今天得勝了,我們不能保證明天還會得勝。我們不能憑自己「立志」、「下決心」、「守律法」來達到不愛世界的目的。我們必須不斷地接受神恩典的供應才行。「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天下人間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祂答應了、滿足了神公義的、成聖的要求。現在祂就住在你我裏面。祂已經勝過了世界(參約十六33)上的一切,(參約壹三8;來二14)我們就是要與祂合作,單從祂得(支取)能力、得勝。我們是否願意放棄自己所有人的方法和努力,安息在主裏面,讓祂有時間,有機會作成祂想要在我們裏面作成的工呢?

  三、「己」是天然生命的中心──要捨「己」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24至26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路加福音第九章23至25節:「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主說:「我將要被交、被打、被殺,」彼得說:「這萬萬作不得,可憐你自己罷!」(參太十六21-26)因此主就責備他。接下去,主就說:「當捨己。」

  「捨己」就是要拒絕自己。「己」是「人」一切的中心。放下世界也好,人也好,或是東西、事情也好,如果「己」沒有被拒絕,不向己死,一切都是空的,跟從主是不可能的,至少不能絕對。

  主走的是一條拒絕自己的路,向己死的路。人若不向己死,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就活不出來。

  人天生是不喜歡吃苦的。但是你若靠著主的恩力捨己,你就要得著神更豐盛的生命,並且祂要在你裏面作王掌權,像保羅那樣,進入更深的生命,所以他能夠說:「我活著就是基督。」(參腓一21)

  中心的問題是自己,我們對自己,今天有沒有起首恨惡?【編註:參伯四十二6】「己」先被除去,然後活出來的才是基督。

  屬於世界、物質的東西,是與神(聯)合不起來的,今天如果不被除去,必有一天要被燒去。我願意在今天還沒有到榮耀裏去的時候,求主光照我,給我裏面有力量來除去!若不是神賜恩叫你靈裏的力量剛強,(參弗三16「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或靈)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你靠自己要過一個得勝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靠自己,你是不可能走屬靈道路的。

  神放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是順服神的。神要我們捨去天然的東西,一直向著神的生命而去。裏面主的生命長大多少,就看我們天然生命除去多少。

  這是心的問題,讓我們對神說:「神,我要,今天我就要!我要向著你,不要向著世界!就是那些最小的,『事物、思想、行為』,凡是天然的,與你合不起來的,求你叫我除去。求你使我整顆的心,向著你!求你把你兒子基督啟示在我裏面,叫我看見你兒子是多寶貴!保羅、摩西所認識的,我也要認識;好叫我能把你以外的一切都除去。」

  神要帶領祂的兒女越過越純潔,直到只有基督。這是鐵定了的一條路,是唯一的路。我們不是追求超然的經歷,讓我們越過這一個。我們願意得著光,整顆的心向著神,像主耶穌一樣。有一天,(但願是今天)你要看見,(若不然,到了永世裏,你也會看見)這是絕對對的:神是要祂的兒女,肯除去愛己、愛世界的心;肯拒絕自己,全心向著祂。

  一個信主的弟兄,甚至信主若干年,卻沒有認真走十架窄路的弟兄,那麼他會是何等充滿了自己!只要安靜在主腳前,就會覺得幾乎在每一件他所遇到的大小事上,一舉一動中,他內心的活動都充滿了自己,和自己的得失!「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吃虧上當、計較得失、嫉妒紛爭、爭權奪利、不服氣、成見、偏見等等,社會上有己的活動,教會裏也有,程度不同而已;除非靠主捨己,背十字架跟從祂,實在沒有別的路可走。我們真的急需神來憐憫、拯救我們。

  我再強調說,神要把你的魂生命更深刻地揭露、啟示給你看,看個清楚、看個透 :魂的天然傾向,它的許多寄託。如果你肯讓神充分地暴露你的「己」(或「自我」),你就會更深經歷祂的恩典,使你靈裏柔和、謙卑,更像主基督的生命;你會經歷神在你生命中的絕對掌權,以致你完全地服下來,與祂合作,讓神在你生命中作成祂想要作成的工。

  你是否願意作這樣的禱告:「天父啊,求你不要允許在我身上留下一絲一毫與你不相稱的東西。如果在我心裏有一閃之意念、一絲之感覺、一瞬之欲望,不能與你完全和諧的,求你立刻把它對付掉;求你完全得著我、完全佔有我。願充滿萬有的基督也充滿我,使我也能達到『我活著就是基督』。阿們!」

摘自:新生命成長、成熟之路
【蒙中國大陸見證事工部應允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