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十七章
主題 :大祭司的禱告,啟示福音的要義
鑰節 :十七章 2-3 、 11 、 22 、 26 節
事實大要:
一、求父的榮耀 (1-5)
求父榮耀子,使子完成賜永生之任務榮耀父,使祂與父同享榮耀。
二、為門徒祈求 (6-19)
( 一 ) 主已作在他們身上的事 (6-10)
主將父名顯明與他們,他們已領受、遵行父的道;他們已知主是父所差來的,主已因他們得榮耀。
( 二 ) 為他們求父 (11-19)
求父保守他們合而為一;保守他們脫離惡者,用真理使他們成聖。
三、為因他們的話信的人都合而為一 (20-26)
( 一 ) 一切信主的人都合而為一 (20-23)
如父、子般的合一;叫世人信父差了子來。
( 二 ) 使他們都看見子的榮耀 (24-26)
看見父賜給子的榮耀;將子所認識的父指示他們,使他們得到父愛子的愛。
分段注釋:
一、求父的榮耀,子因父得榮耀 (1-5)
靈意重點 :啟示父差子的任務,永生的內涵;門徒是蒙父揀選的人。
初信
( 一 ) 本章記載,主耶穌作大祭司──「中保」的禱告,提到祂在 地上所有的教訓,有關祂自己、永生及信徒與祂合一;是新約的偉大救贖真理的大綱。其內容共有七個大點: (1) 救恩真理──主耶穌有權柄將永生賜給父所賜給祂的人; (2) 主耶穌已將父的名顯給門徒; (3) 主耶穌是祭司,代求者,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 來七 25)(4) 信徒與主合一,一切信徒合而為一; (5) 祈求父保守信徒; (6) 使門徒因真理成聖; (7) 使信徒得榮耀。
以上七點,可作為每位信徒為自己及其他信徒禱告的內容。
( 二 ) 「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 (3 節 )
聖經中所說的「認識」,不只是指著理性、知識上的認識,而是指實在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舊約所謂認識神,是指承認,並服從那有目的而在世上行動的那一位,即實行十誡的人。新約是指信徒經歷新生命的經驗,它所表示的不是智力豐富,而是使人走向新生命的啟發,即是愛。 ( 腓一 9 、西一 9-10 、西三 10- 四 6)
因此,我們應當從舊約的查考、默想中得到啟示,活出聖經人物中的屬靈經歷。
( 三 ) 在舊約中,對神作為的「認識」及新約中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使我們與父子產生相交、順從及愛的經歷,就是永遠的生命。 (3 節 ) 有了永遠的生命,又能叫我們更多認識父神及基督。 ( 羅一 17)
( 四 ) 「 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 (3 節 )
主這話給我們看見,什麼時候我們靈裏忽然開啟,認識了耶穌基督的品德及救贖工作,被聖靈帶領而有經歷,什麼時 候 耶穌基督就進到我們的靈裏,成為我們永遠的生命。因此我們若要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只有求天父叫我們在聖靈啟示中,更多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 弗一 17 、三 16)
還有當我們與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義、信德、仁愛、 和平時,就能更多認識父與子。 ( 提後二 22 ,弗三 8)
( 五 ) 「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 (1 節 )
「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 。」 (4 節 )
耶穌在禱告中沒有顯出,或承認祂有任何的罪過、缺欠、錯失、軟弱,反而說祂在地上已經榮耀父,所以這篇禱告首先是為父的榮耀。祂求父榮耀祂的兒子,也是為使祂兒子榮耀祂,求神使祂能忍受一切艱難、羞辱與痛苦,好藉著十字架的得勝、復活、升天來榮耀神。 ( 約十二 28-29 、十三 31-32)
一般
( 一 ) 「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 (1 節 )
1-5 節是耶穌在禱告中先求父的榮耀,也為祂自己上十字架的時候到了禱告, ( 十二 23-24) 這是我們禱告的榜樣。
「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父的榮耀與子的榮耀原來是不能分開的。父之榮耀子是藉著在子的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的過程中給予祂充分的支持;子之榮耀父是藉著使祂對父的順服達到最完全的程度。因為神既然是愛,十字架就是父與子所共有的榮耀,或者說是「榮耀所發的光輝」。 ( 來一 3)
十字架之所以成為神的榮耀,是因為它是自我犧牲是仁愛的表顯,事實上十字架所顯示出來的,不但是神仁愛的完成,也是神仁愛的勝利。因為藉著十字架,神的愛已經將那些能夠領會的人,從自私自利 ( 就是靈性的死亡 ) 之中救拔出來,而使他們進入了與神愛相契合的真正生命。「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出死入生了。」 ( 約壹三 14) 然而我們之得以出死入生,卻絕不是靠自己的力量;這是神在基督之內所給我們的恩賜。「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一切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 ( 湯普威廉 )
( 二 ) 「 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祂的人 。」 (2 節 )
父曾把管理凡有血氣 ( 人 ) 的權柄賜給祂,使祂能將永生賜給父所揀選的人。因為,祂在約但河受洗後,父就把這權柄交給祂。 ( 太三 13-17 、十七 5) 祂在傳道時就執行這個權柄,即包括定罪和釋放的權柄。
「父將審判的權柄交給子,因為祂是人子。」 ( 五 27) 這樣的權柄可藉著定人之罪顯出來,也可藉著赦人之罪顯出來。然而如果現在父要完全榮耀子,子也要完全榮耀父──換句話說;如果聖父聖子之不能將自己的大愛真的要表明出來──那麼,子的權柄一定是要藉著賜永生給人而彰顯出來。因為審判之官自己就是救主。
救恩施行的範圍,此處沒有說明,只說是「你所賜給祂的人」,意思就是說,凡感受到神之愛而發生正常反應的人,都是因為天父運行在他們心中。從前主曾說過,「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 ( 六 44) 在這話之後,祂又添上了一個應許說「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所以子對於父所賜給祂的人,是要賜給他們「永生」。 ( 湯普威廉 )
( 三 ) 「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 (3 節 )
如果「認識」的意思只是一種理智的瞭解,那當然不能得到永生。然而此處所用的「認識」二字,乃是指著人與人之間的彼此相知相諒說的,並不是單純的理智作用。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中相識越久,對於對方的美德越能有更深的認識。因此我們若要更多認識耶穌就得更多與祂相交;我們對於父神的認識,更是直到永永遠遠不能盡其奧妙。
此處的「認識」也是指夫妻在愛中的合一,永生的實際是進入神與子的愛中, (26 節 ) 而外在行為的印證是愛弟兄。 ( 約三 14) 永生也是藉聖靈在人心中運行而得著。
假如一個人真正認識了那運行在他裏面的聖靈就是基督之靈,是使他羡慕聖潔之心的淵源所在,並且再進一步而覺得這所謂基督之靈者不是別的,就是那永生而全能的神之靈,他還有什麼可羡慕的恩賜呢?「這已經是永生了」。 ( 約壹五 20)
( 四 ) 「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 (4 節 )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主耶穌榮耀天父的辦法就是存著順服的心,將父交托的事積極的辦成;正像希伯來書上說的「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 來十 7 引證的詩四十 7-8) 凡祂「在地上」所能作的事,主已經完全作過了。祂已經「愛到了極處」, ( 十三 1) 在今世的生活中,已到了至極而無可復加的限度。為了實現完全之愛,只剩了一點「上十字架為世人贖罪」的工夫,需要完成;主現在所求的就是讓祂這一點完成──以最全備的犧牲當作愛心的完全表顯。
( 五 ) 「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 。」 (4 節 )
主耶穌說祂在一生中每一個階段上都是完全的仁愛──在馬槽之中,在家庭之中,在木匠的舖子裏,在廣行善事的行道生活中,在表彰生命之道的行為中都是完全的。現在到了絕頂完全的程度,就是毫無虧欠的仁愛所造成的絕對「無我」的壯舉;豈止如此,這簡直是大仁大愛藉著痛苦與死亡而勝利地增加了它的強度。這才是將主與父完全合一的精神,在罪惡世界的情形中表彰出來呢!
從較淺近的意義上說,主的受難是祂進入父的團契和榮耀的入門之階。從更深的意義上說,受難就是完滿的成就了主與父的團契和榮耀。 (5 節 )
主耶穌從有生以來無時不是與父完全合一。這和主耶穌「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 ( 路二 52) 或祂「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 來五 8)( 湯普威廉 )
( 六 ) 「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了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 (4 節 )
「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所託付的事是指著什麼說 的呢?那就是將神表明出來,並且因而創設神的國度。換一個說法,就是實行完全之愛的生活,藉以取得管理人心之道,也就是使聖靈運行在人的內心。在人世間生活情形之下可能作到的程度以內,主已經將這份職務完成了。祂也得到父所賜給祂的門徒,祂已將父的名顯明給他們,他們也遵守父的道。 (6 節 ) 因此,祂已經榮耀了父,也完成了父所託付的事。因為我們在主裏面所尊崇的事物,就是父藉著祂所顯出來的榮耀──「正如父的獨生子的榮耀」, ( 一 14) 主既將神的榮耀彰顯出來,便是榮耀神了。 ( 湯普威廉 )
二、耶穌為門徒祈求 (6-19)
靈意重點 :耶穌在信徒身上得榮耀;求父保守脫離惡者及成聖;使信徒像父與子一般合而為一。
初信
( 一 ) 「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 。」 (6 節 )
「將你的名顯明」。「名」字,在此處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樣,總是代表著所顯示出來一個人的性情。耶穌已經將神的性情顯示出來了。祂不只是將它說明了;祂已經使它成為顯而易見的事;在自己的生活中將它表達出來了,不過這卻不是對於一切人的作為,只是對「你所賜給我的人」。使徒猶大曾因為主單獨將自己顯給門徒看,而不顯給世人看,發生過疑問。 ( 十四 22) 但是等到耶穌復活升天,將聖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人時,就有更多人得以認識父的名。 ( 徒二 16-21)
( 二 ) 「 我為他們祈求,不是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本是你的 。」 (9 節 )
主耶穌臨去之前,對門徒不但再三叮嚀,並且還為門徒作了這麼好的一篇完全的禱告,主真是太愛他們了!正如第十三章 1 節所說,「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感謝主,今天我們也是屬乎祂的,所以祂也同樣的常常對我們說親切的話,並且在天上為我們不斷代禱。 ( 參來七 25)
祂也希望我們學習祂的榜樣,「為眾聖徒及神的僕人禱告」。 ( 弗六 18-19)
( 三 ) 「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 (11 節 )
「從今以後,我 ( 基督 ) 不在世上」,因為祂已經成全了父的託付──榮耀父, (4 節 ) 所以可以首先進入父的豐滿同在──「我往那裏去」。但「他們 ( 基督的見證人 ) 卻在世上」,要繼續基督,更廣大的完成父這託付。因此主絕不求父叫我們「離開世界」, (15 節 ) 反而差遣我們「從耶路撒冷……直到地極」, ( 徒一 8) 去作「更大的事」, ( 十四 12) 就是去使多人得著豐滿的榮耀基督。
( 四 ) 「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 ( 或作「脫離罪惡」 ) 」 (15 節 )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15 節 ) 這話說出,基督徒的人生,並不是作一個離群獨居的修道士,乃是仍然活在這世界中,但因著主真理的話,而分別為聖, (17 節 ) 脫離魔鬼的引誘。主耶穌求父,不但使他們脫離魔鬼的引誘犯罪,更保守 ( 防衛,看守 ) 他們免受仇敵的攻擊。 ( 提後三 17 、羅八 32)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主是要離開世界,門徒卻留在地上,雖然他們不屬乎世界。他們留在世上作見證,藉著他們,使世人要相信耶穌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 (23) 在世界而不屬世界,是歷代信徒所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他們所必須完成的職責。隱士派完全與世絕緣是一種錯誤;世俗化的信徒之完全與世界相合也是一種錯誤。二者之間的中庸之道到底在哪裏呢?主在這裏所留給我們的只是這條雙重的原則──在世界而不屬世界。
一般
( 一 ) 「 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
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 。」 (8 節 )
主耶穌與父同在,凡事不憑自己作,所以能夠信實無偽的將父的心思和作為傳譯出來 ( 五 19) ──「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也是因為門徒能夠毫不遲疑的接受了──「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在這一篇禱文之中,「並且信你差了我來」一語,前後重複五次。 (8 , 18 , 21 , 23 , 25) 這乃是作福音使者的原則和作為,無論當年的門徒和今日的信徒都應當服膺不忘。
( 二 ) 「 我為他們祈求,不是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本是你的 。」 (9 節 )
神救贖之愛所以將祂的兒子差了來,為的是拯救世人, ( 三 16) 基督也已經藉著祂純愛的生活勝過了世界。 ( 十六 33) 世界終久要藉著門徒的信心得蒙拯救 (23) ,然而在信徒們未曾「完全合而為一」之前 (23) ,福音的力量就不能貫徹全世界。主耶穌是切切的盼望著拯救世人;不過祂需要藉著信徒們繼續不斷的努力,來完成祂這件欽差使命。 (18) 所以祂不直接為世界祈求,而只為門徒祈求。因為門徒本來是世界的一部份, (15) 而且主需要藉著他們征服世界。 ( 湯普威廉 )
( 三 ) 「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 (11 節 )
主既要將他們留在世界為祂作見證,祂要為門徒祈求什麼呢?要使他們勇敢而強壯麼?要叫他們心地清潔麼?在主的祈禱中,一切定然都在其內,但這卻不是首要之事。祂將兩件事擺在最面前:求天父因自己的名──就是在基督之內所顯示出來的天父性格──保守他們;願他們都合而為一。「聖父啊,願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 弗四 1-3)
只有天父將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人, ( 弗一 17-23) 並
藉祂的靈,使人裏面的力量剛強起來,人才能進入耶穌名裏的實際,活出合一見證。 ( 弗三 16-18)
( 四 ) 「 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 。」 (11 節 )
「主的名」是說出主的品格,只有在主的生命裏信徒才能合一,因為以弗書說「祂使我們和睦 ( 原文:他是我們的和睦 ) 」; ( 弗二 14) 因此得著主的生命有多少,與其他信徒合一的程度也有多少。合一不是外在真理認識,屬靈經歷及敬拜服事的合一;而是在於主的名裏。還有在主的名裏合一,是藉祂的十字架拆毀屬人的肉體所造成的隔牆。 ( 弗二 14 、四 3)
按信徒的靈命,有三種程度的合一,首先是在聖靈運行中,相交的合一, ( 腓二 1) 其次是生命經歷上,相交的合一; ( 林後一 5-6) 最後是在愛中的合一,即在效法耶穌捨己的愛中,在彼此相愛中達到完全的合一。 (23 節 )
( 五 ) 「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 (14 節 )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這是將第 8 節的意思重加申述;主對於門徒的恩惠沒有比這再大的。耶穌已將神的言語,自己本性的表現給了門徒。這恩賜他們能夠接受;世界卻不能。 ( 十四 17 、 21-24) 其原因是因為世界的品性與門徒的本性截然不同;世界對於它所不能瞭解的事和含著審判作用的事,一概為仇敵,「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是來自世界,正如我不是來自世界一樣。」
門徒本質之改變是因他們撇下世界,與主同在,因主的道而改變。 ( 約十五 )
( 六 ) 「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 (18 、 19 節 )
「使他們成聖」原文上「成聖」二字是用宗教儀式,使被奉獻的祭牲成為聖潔,或封立獻身於宗教工作之人的意思。
「成聖」與「潔淨」不同:成聖是積極的作用,潔淨是消極的作用。「潔淨」是將已有的不潔去掉。若是一個人因為有了某種污點而不配成聖,則必須先行潔淨之禮,將污點祛除。「成聖」乃是使一位已經有資格擔任聖工的得到生命更新,正式的任命。門徒們因為主的道已經是潔淨之人, ( 十五 3) 他們現在的生命就是發源於主的道,所以他們「不屬世界」。因此,主求天父「使他們成聖」,以便擔任見證的工作。
門徒們因耶穌的道──教訓、生活的榜樣,是已經撇下世界跟從主。所以耶穌說他們是已經潔淨,他們的潔淨是「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 ( 彼前二 1) 但他們還需要靠真理脫去老我的自義、自信及自持,才能真正領受聖靈的能力為耶穌作見證。 ( 帖後二 13 ,詩一一九 142)
三、耶穌求父使一切信的人都合而為一 (20-26)
靈意重點 :在主生命裏合一;在主榮耀中合一;在父的愛中合一。
初信
( 一 ) 「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 (20 節 )
這位神子耶穌「不但是為這些人 ( 當時的門徒,也代表猶太的教會 ) 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 ( 以後相信基督的,也就是普天下的教會 ) 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 (20-21) 這說出基督豐滿的度量,超越一切地域及人為的限制,而需要整個宇宙的教會來承受,來彰顯。 ( 西三 11 、弗二 17-18)
( 二 ) 「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 (22 節 )
神子耶穌求父使教會合而為一,像三而一的神合而為一。 (22 節 ) 這說出惟有在基督裏的一,才是教會的一。教會必須以豐滿的基督為惟一的中心, ( 絕不附加任何組織、名義、意見,以及所謂的「真理」 ) 教會才會顯出真的合一。正如以弗所書第一章 10 節所說,「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
( 三 ) 「 父啊!我在那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 (24 節 )
主的禱告是求父使我們與主永遠同在。是的,我們最要緊的事,就是與主同在;我們若失去主的同在,就失去一切,一切都完了。但願父神成全這個禱告,使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在主的同在裏。
更重要的是在生活及服事上,看見主同在的榮耀。也使周圍的人看見主耶穌的榮耀。 ( 腓一 20)
( 四 ) 「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 (23 節 )
因為「神如此愛世人」, ( 約三 16) 所以拯救世界是祂終極的目標。神的「揀選」 ( 我從世上揀選了你們 ) , ( 約十五 19) 使一部分人先得到了屬靈特殊的機會,並不是為揀選而揀選;這特殊的機會是要他們善於利用藉以感化其他的人們歸依神之愛。揀選的宗旨和審判的宗旨一樣,是「要憐憫眾人」。 ( 羅十一 32) 父差了子來,子差了使徒,使徒及信徒們又接續差遣宣傳福音,直到全世界都相信──信什麼?相信父差了子來。世界唯一的希望就是在這裏;世界也需要知道其唯一希望是在這裏。
一般
( 一 ) 「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 (21 節 )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靈性的合一,也就是完全之愛,同時新近悔改信道的人也要包括在內,使他們結合在團契之中,這團契是由三一神之愛而產生的──「正如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父在子裏面,子在父裏面」是指在生命及愛中的合一。但門徒要在父、子裏面,就得脫去老我、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如保羅的經歷, ( 加二 20) 因為,只有聖靈藉主耶穌十字架,門徒才能得著合一及愛的生命。 ( 弗二 14-16) 信徒舊人被拆毀程度多寡與肢體合一的程度就有多少。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因為屬肉體而分裂,所以保羅向他們只傳「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道。 ( 林前二 2)
( 二 ) 「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 (21 節 )
合一的基礎是在乎使每一位信徒,能確實與主合一,而且其合一程度之深與性質之真,能與主和天父的合一相媲美。主原來的禱文不是叫他們在父與子的裏面合而為一;這個「合一」的意思是很早的一位抄錄者無意中將它加進來的。救主原來的禱文只是「叫他們在我們裏面」。假若我們真在父與子的裏面,我們自然要聯合為一,我們的合一也會增加我們作見證的果效。
當然合一的本身並沒有感化的力量;我們的力量來源是神,所以必須讓自己結合在「真葡萄樹」上,成為祂的枝子,使主的生命得以運行在我們之中。所有的信徒何時確實在父與子的裏面,那時合一的作用就可以實現,「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 湯普威廉 )
只有教會在基督獨一的名裏合而為一的時候, (11 節 ) 三而一的神,才能在教會中得著完滿的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 ( 弗三 21 、一 23)
( 三 ) 「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 (22 節 )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榮耀到底是什麼呢?就是絕對之愛的完全表現;因為世界是充滿了自私自利,而絕對之愛的表現就是十字架。當神之愛藉著自我犧牲,而喚起了人的反應時,十字架就變成以愛報恨的完全快樂。這樣的榮耀乃是天父從亙古至永遠所賜給子的,也是子在歷史過程中所賜給門徒的。耶穌榮耀的兩個方面,一個是被釘在十字架上,一個是新耶路撒冷愛的團契的實現。
主將榮耀賜給門徒的宗旨和結果,是要叫神性之中的合一精神得以在他們──我們──中間實現出來,「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這個似乎過分崇高的目標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有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毀中間隔斷的牆及舊人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祂合一的生命在門徒裏面, ( 弗二 14-16 、羅六 6)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 ( 因為父-子;子-門徒 ) 而且這合一之事無非是成就了門徒本來應該趨向的歸宿:「使他們因合一成為完全。」愛的團契是我們被創造的宗旨,是神所賦予我們之本性的天然歸宿。 ( 湯普威廉 )
( 四 ) 「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 (23 節 )
神造物的宗旨顯然不能夠單單在幾個被揀選的人身上完成。因此,我們又回到了那個偉大的盼望「叫全世界都知道你差了我來。」 21 節只說「相信」,這裏就變成「知道」或「認出來」了。因為這裏已經舉出了父所賜給子和子所賜給門徒的榮耀, (22) 就是絕對之愛的自我表現所顯出來的榮耀;這榮耀是人可以看見的。所以藉著門徒和他們所吸引的信徒之精誠合一,世人可以逐步的「認出」神的作為來──不只是「你曾差了我來」,而且是「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那將要使全世界受感動,而皈依真神的能力是我們的彼此相愛中所顯出來的神的大愛。 ( 徒四 32-33)
( 五 ) 「 父啊!我在那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 (24 節 )
「至於你所賜給我的人」。「我的人」三字,在原文上只是一個中立性的單數,代表名詞「它」字。這與第 2 節和六章 37 、
39 節的一樣。它所表示的不是許許多多的個人信徒,乃是所有信徒所結合起來的合一團契。這合一的團契是父賜予子的。
「叫他們看見我的榮耀。」「看見」二字,我們已經說過多次,乃是聚精會神而加以注意的意思。此處應當含著崇敬的作用在內;有仰瞻聖榮的涵義。「我的榮耀」或「我所有的榮耀」;這榮耀是主所獨有的,因為在主耶穌以前從來沒有人敢以此為榮耀。然而在這個榮耀的光輝之下,一切世人所有的榮耀,都顯得暗淡無光和粗俗可鄙了。
這不是主自己的榮光,乃是通過祂而放射出來的 (14) ;這是父對子的恩賜。「就是你賜給我的,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聖父對於聖子的完全之愛,和聖子對於聖父的完全之愛──就是聖靈──乃是三一神的榮光。這本是屬乎永久的真體。當聖子在為人的時候,這榮光曾一度顯明在人類的歷史當中。然而榮光的本身卻依然是永久的──「未有世界以先」, (5 節 ) 「創立世界以前」 (24 節 ) 。 ( 湯普威廉 )
( 六 ) 「 父阿!我在那裏,原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在那裏 。」 (24 節 )
這篇禱告最終的一個心願,就是「我在那些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 (24 節 ) 神子最終的所在,就是在父榮耀的豐滿裏;所以祂為教會的禱告,乃是盼望教會最終也能與祂一同進入父豐滿的同在裏。這是父神所盼望的,是基督所盼望的,是教會所盼望的,也是所有受造之物所盼望的——眾子與長子一同顯在父的榮耀裏。 ( 參羅八 19)
教會歷史中達到這種榮耀的團體不多,但啟示錄非拉鐵非 ( 弟兄相愛 ) 的教會,就是因為弟兄彼此相愛,在個人及團契中進入主的愛裏,也進入父的榮耀裏。 ( 啟三 7-9)
( 七 ) 「 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 (24 節 )
此處的「看見」是仰瞻耶穌的榮美, ( 即神的榮美 ) ,而深自默想,其屬靈的意義是,在脫離自我、自義之後,在愛與渴慕中瞻仰主耶穌的榮美,且因著這個「看見」,他們得以更新,改變成為主的形狀。 ( 林後三 16-18)
看見主耶穌的榮耀,即藉著耶穌看見父的公義、聖潔、慈愛、憐恤,每當我們在愛及渴慕中默想耶穌生平時,聖靈便把耶穌的榮光顯在我們心中,使我們被祂的榮光改變,在品格及生活上活出主耶穌的榮形。 ( 雅一 25 、林後四 6)
( 八 ) 「 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 。」 (25 節 )
「公義的父阿!」偏重個人性質的祈禱已經結束。現在主改稱父為「公義的」,或「正直無私的」,因為祂必須從理想的,將來要悔改的世界上 (23) 回到現實需要上來。就公義而言,必須將世界與門徒分別出來,所以在這裏和以前一樣, (9) 主所關心的是這些門徒,好叫神的愛和主自己常在他們裏面。「世人未曾認識你」;並非沒有機會,只怪他們肉眼視而不見。「我卻認識了你」;主對於父的特殊體認是人類藉著子的啟示認識神的根源。
「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他們對於子的啟示,並不是視而不見;不過截至當時為止,他們的瞭解僅僅到了知道他們的主是神所差來的而已。 ( 十六 30) 主已經將全部真理擺在了他們面前;他們卻尚未充分的領會;所以主要繼續不斷的將真理擺在他們眼前;祂最後的顯示馬上就要到了。 ( 湯普 ) 就是藉著十字架贖罪的大愛,向門徒把神的愛完全顯示出來。 ( 約壹四 9)
( 九 ) 「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 。」 (26 節 )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名字就是所顯出來的品性。主的整個生活與教訓都是為了將父顯明出來;然而更充分的顯示尚有所待。「神如此愛世人」; ( 三 16) 門徒們尚未會看出祂到底愛到什麼程度;最大限度的愛就要顯出來了;這時候神的啟示者還不能大呼「成了」 ; ( 十九 30) 所以祂說「我已經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即在十字架上指示。
那最後啟示的宗旨是什麼呢?至少是:「使你所愛我的愛」──三一真神的生命──「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我們是被召而「與神的性情有份的」, ( 彼後一 4) 也就是與神至愛的本性有份。子既住在我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這自然是可能的事;然而卻不是藉著我們天然的進化,或努力上進的工夫。然則神之愛將如何進入我們這自私而頑強的心靈之內呢?若是我們在聖靈帶領中走上十字架破碎的道路,就可以看出來了。 ( 湯普威廉 )
( 十 ) 「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 。」 (26 節 )
在第 3 節提到認識神及耶穌基督就是永生,在這裏更清楚地說明,這個「認識」就是進入父愛子的愛裏,與主耶穌在愛中合而為一。 ( 約十五 9) 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為「永生」做了更完全的說明,他說「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 約壹四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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