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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羅馬書第七章(二) 參、信徒裏面兩律的交戰(14-25) 這裏是指信徒在屬肉體的光景,(包括未信主及信主時,主要指信主之後)他因肉體中的活動,被罪捆綁;也是保羅自己的經歷。從7節以後,他把「我們」改為「我」,就是這個意思。 本章主要是指已經有羅馬書第六章,勝過身體私慾經歷的信徒,但因不夠警醒,順從聖靈引導,又落入靠肉體遵行律法的光景。 一、 屬肉體的人是已經賣給罪了(14-17) 信徒認識屬靈的真理,大多是先有這真理的經歷,由經歷中得到真實的認識;第六章9節的「知道」,第七章14節的「曉得」就是這種真實的認識。 前面12節保羅的第一個認識,律法是聖潔,這裏進一步認識「屬肉體的人是已經賣給罪」,(14節)是他第二個認識。 「屬肉體(不屬靈的),是已經賣給罪(作奴隸),在它控制下。」(14節另譯) (一) 律法是屬靈的──律法本質是屬靈的,它要求人在靈裏(內心)愛神,(申六4-5、三十6)這是說律法是神心意的啟示,唯有屬神的人才有能力行出來。 (二) 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這不是說得救的保羅是屬肉體的。因羅馬書第八章9節說信徒是屬聖靈,不是屬肉體的;因為人有神的靈住在心裏,就不是屬肉體。(羅八9)但他靠肉體行事,不被聖靈管理,便成了屬肉體的,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一樣。(林前三1) (三) 屬肉體的人已經賣給罪:是說屬肉體的人是賣在罪權勢之下,雖然他有聖靈住在心裏,但他隨從肉體情慾及心思行事,因此,落在罪惡的天性控制下。 (四) 信徒在肉體中無力行善。(15-17) 1. 信徒在肉體中的困惑(15) 「我所做的,我不明白」──意思是「我不認同,感到困惑」,因他竟去做自己心裏德行本能所恨惡的事,心中所願意作的,反做不出來。 2. 信徒發現罪行不是他本意所要作的(16-17) 這裏保羅有了第三個認識,重生的信徒之所以犯罪,是住在(轄制、佔有)他裏面的罪性所做的。其理由是,重生的人是已有從神而來聖潔的生命,這生命是愛善、恨惡的。(彼前一27)他知道他未重生前,他裏面的舊人並不喜愛律法。 另一方面,他認識神賜律法是善的,對他的德行有益,他的心願是與律法一致。在這個經歷中,保羅的「真我、新天性」,與「罪性、舊天性」分開,他看真我在他裏面,罪也住在他裏面,問題是他與誰同在。 3. 15至17節說到一個寶貴的經歷:若他隨從肉體生活,他就受到罪的轄制。若是他被基督治理,聖靈便幫助他勝過罪而行善。(羅八13、14) 二、 信徒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8-20) 接著保羅有第四個認識,他不但認識罪性的敗壞不能行善,他也發現,他的舊我是沒有善的本質。正如主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太七11)這裏「不好」原文是「惡的」。 (一) 奧古斯丁曾說,基督教的教恩經歷是「更多認識人的墮落的深度,及認識神拯救的高度。」信徒被神拯救的程度,是根據他認識自己敗壞的程度。在主裏自由的程度,根據棄絕自我的程度。(我們在接枝聯合並在祂死的形狀上成長,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聯合,及分享。)(羅六5另譯) (二) 19、20節的描述與15、16二節相似,但在經歷上是更進一步。在15、16節中常無意識的失敗,但在19、20節是在定意行善情形下失敗。這也說明,律法使人知罪的終極目的,是使人認識自己──舊人。舊我是全然敗壞,使人對自己放棄自義、自信,能完全憑信靠主耶穌基督而活。 (三) 舊人的立志但無力行善 立志──他用天然(舊人)的意志,堅持想行善,但缺乏行出來的能力。保羅忘了第六及第八章經歷,想靠舊人行神旨意的經歷才如此說。信徒若離開聖靈的引導,肉體便會暗中潛入,使他靠舊人立志行善。這也說明信徒得救後──有段在聖靈引導中得勝的生活;但後來因放鬆自己,隨從肉體而失敗。在這種光景中,他的立志是無能為力。只有認罪,放下肉體──天然人的努力,仰望等候主。(加五4、5)然後,他才能再度在聖靈引導中,在屬靈上及生活上便有聖靈所賜的能力了。(羅八1-4) 這不是說,在墮落的人類裏面,完全沒有可稱為「善」的事物,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形像雖有損傷,卻沒有被毀。(創九6、雅三9)耶穌也說過外邦人也有行善可能。(太五46-47、七11)「沒有良善」是指沒有行善能力,及舊人裏面的「良善」都受了罪的污染。 馬丁路德未重生前進入修道院,過著嚴肅的苦行生活,他希圖用禁食、抑慾、守夜來克制肉體,不斷地與內心惡慾、邪情鬥搏。他的良心受到聖經的光照,告訴他應該如何聖潔;可是他充滿了恐怖,因他的心中和生活中找不到這個聖潔的模樣。何等可憐的發現,每個誠實人所發覺的!裏面、外面都沒有公義!一切都是虧欠、罪惡! 三、 善惡兩律之交戰(21-23) 在此,保羅的第五個認識是信徒心中,二個律的交戰。這是說到落在肉體中的信徒,因為缺少聖靈的能力,而靠天然意志單獨地與肢體中犯罪的律交戰。信徒在屬肉體中單憑心中的願意是無力與罪的能力對抗。 (一)「律」的意思,它是宇宙中不變的,它具有無可抗拒的力量,例如地心引力是天然不變的能力,任何人無法抗拒。人若是與自然律交戰必定失敗。 (二)屬肉體信徒,心中常是善惡意念同時出現(21) 信徒重生後善惡意念同時出現,這是因為舊人與新人同在他心裏,認識了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知道惡念是出於舊人,每當惡念出現便靠信心拒絕,這種情形便可避免。「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就是偶而有惡的意念出現,他也能靠聖靈立刻治死,不致落入善惡交戰中。(羅八13) (三)兩律的交戰(22-23) 「因為按著我裏面(內在的人)我喜歡神的律(法)」(22節另譯) 1. 肢體中犯罪的律──罪在肢體中運行惡慾及能力 心思中的律──「心思」可譯為「理性」。若是他活在聖靈同在中,神必藉聖靈在他心中立志,也必使他有能力行出來,只要他一直活在聖靈引導中。(腓二12、13) 2. 「裏面」的意思,可譯為「裏面的人」,是指重生信徒理性及德性的自我。它是喜歡神的律法,不只認識它是善而是羨慕。 3. 兩律的交戰的結果(23) 屬肉體的信徒在兩律交戰中必然失敗,(加五19)因他已離開聖靈引導,他在聖靈引導之外,在肉體中立志行事,當然沒有聖靈所賜的力量去行,反而被肉體中犯罪的律擄去。(羅七18)信徒成聖不是單靠重生後心思對神律法的贊同,必須靠聖靈的能力「賜生命聖靈的律」,(羅八1、2)才能行出神的律法。因此,「聖靈的充滿」,乃是在心思充滿神的道及聖靈內住、同在所賜的能力。(弗五18、19、西三16、17) 四、 痛苦掙扎(24) 痛苦與絕望(24) (一) 困苦的光景(24):信徒在兩律交戰中,因良心及聖靈的責備,及天然慾望受到攪擾,使他坐立不安;因為重生信徒失去內在平安,比肉身受苦還要難受。這是神藉律法及聖靈治死人「自我」的工作,使他更多認識自己裏面的敗壞,也是信徒成聖必經的過程。正如神在申命記中所說:「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申三十二39)神在以色列民舊人敗壞施行審判,使他們受苦;但神也在祂恩典中除去他們心中的污穢,賜下謙卑的新心和新靈。(結十八30-31) (二) 絕望中的呼求(24):信徒在神公義律法光照和舊人罪性捆綁的失敗中;經歷長期不斷地失敗,認識了內心的敗壞,便落入信心的絕望中。這是每一位奉獻、追求聖潔的信徒必經的心路歷程。保羅以現身說法的方法來教導在羅馬的信徒。 俞成華在他「新生命成長、成熟之路」中說到羅馬書第七章的經歷: 「當你還是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時,你仍舊會過著一種『時好時壞、忽上忽下』波浪式的生活。是活在羅馬書第七章光景中。你的肉體並不一定有許多外面犯出來的罪;而是許多在肉體中隱藏的罪:如驕傲、嫉妒、急躁等,是否能改呢?你是否在那裏一直墮落,又一再為此心煩意亂、懊惱遺憾呢? 你必須進入一個境地,就是對自己和自己的肉體完全絕望。在這種光景裏,聖靈就開始作工,一面讓你認識肉體的光景、自己的本相,一面進一步看清肉體不僅僅是敗壞的,而且是狡猾的,肉體會發出善良『敬虔』的外貌;肉體能耍的花招很多,層出不窮,無奇不有。因此,就不要試圖改變肉體,或改變你的『己』。人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或天然人的好行為,來改變這舊造的生命;唯有完全地棄絕『己』生命,把自己交在神的手裏,讓神來作工。」 五、 靠主耶穌基督得勝(25) 感謝神的恩典的預備,依靠主耶穌基督信心的道路。因為,神的義是神的大能,藉著人的信,除此以外沒有別的道路。羅馬書第一章17節「義人必因信而生」,原文為「因信稱義的人,必因信而活。」(哈二4)因此,回到第六章的基礎上,憑信心站在同死、同活的地位上,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羅六6、11)就能脫離交戰的光景。另外是指靠聖靈住在基督裏面,凡事隨從聖靈就可以得勝。(約十五4-8、羅八1-4) 保羅對第七章的結論 中國內地會創始人戴德生,在中國傳道十六年後,進入靈命的重大的危機。他發現無法克服他的脾氣,他努力禱告、讀經、禁食,痛苦掙扎的嘗試,都沒有成功。 「在那段時間裏,他回憶:『我非常肯定我只需要基督,但實際的問題是如何向祂支取。』他的腦海中展現了一幅基督是葡萄樹(約十五)的圖畫,他這樣寫道:『祂是富足、信實的,我卻貧窮;祂是剛強的,我卻軟弱。我完全明白那樹根和樹幹都有充分的養料;但問題是如何把它吸取到我這瘦弱的枝子裏。』」 後來,他的一位年輕的朋友和同工麥卡悌來信,說到自己從這種光景得釋放的經歷。麥卡悌寫道: 「如何使信心更加穩固,不是靠己力去強求,而是靠安息在可信靠的主身上。…… 一本名為《基督是我所有》的書裏面有一段: 『從接受主耶穌那一刻開始就是聖潔的啟蒙;愛主耶穌是聖潔的進程;仰望主耶穌,相信祂永遠與我們同在就是達至聖潔,……那些愈是能讓主居首位的人愈是聖潔,他可以充分享受主所完成工作的喜樂。令人跌倒的是有瑕疵的信心。』」 戴德生讀了麥卡悌的信,恍然大悟。他放下了信有一句話進入他的心。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我舉目看主(當我看見主時,喜樂真有如泉湧),只見祂說:『我必不撇下你。』啊!安息就在這裏!我想起自己曾經努力掙扎,要安息在主裏面,卻是徒然!祂豈不已經應許要住在我裏面,永不離開我,永不撇下我嗎?」 肆、本章神藉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 本章雖沒有直接題到聖靈,但本章仍為聖靈工作的結果。因為本章每一個經歷,都是在聖靈的光照和啟示進行的。正如耶穌所說:「祂既來了,就要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8、13) 一、聖靈藉律法治死肉體,治死人的自義,(羅七7-10)並使人向自信死,完全信靠神。(羅七18-23) 二、使人絕對失望(七24)──因人一切努力均失敗,對自己肉體完全絕望,肉體的能力耗盡,願意放棄努力。(申三十二39)這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第四章所教導軟弱信徒「歇了自己的工,進入安息之信靠」,(來四11)進到完全信靠主的屬靈意思。 三、使人進入單純的信心──完全仰望外來幫助,仰望基督。儆醒不再靠自己,願意接受神的安排,用信心宣告自己已死。「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加五5)這就是以賽亞所說──等候神的經歷。(賽四十31) 四、義人必因信而活(羅一17) 人稱義──非因行律法,靠信基督,被稱義,罪行得救。(羅三) 伍、有關本章信息及屬靈書籍 一、《各各他的十字架》賓路易師母 The Cross of Calvary an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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